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摘要稿)
受区政府委托,2023年9月28日,区审计局局长熊君毅在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南昌市西湖区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规定,区审计局对2022年度全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全区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收支预算执行管理,坚决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发挥财政杠杆作用,统筹财政资金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序。但是仍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问题。
(一)资金下达不及时
审计抽查西湖区2022年专项资金拨付情况,涉及金额合计3.5亿元,其中,已拨付3.45亿元(其中拨付时间超过30日的专项资金金额合计0.74亿元),截至2023年7月底,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教育局下达的“两项评估”市级奖补资金468万元尚未拨付。
(二)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合同备案
审计抽查政府采购相关资料发现,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超时限的现象较普遍,部分超时较长,如2022年南昌市西湖区大数据中心“赣政通”西湖区分厅建设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2月11日,合同备案时间2022年5月6日;2022年西湖公安分局电子网安三级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2月18日,合同备案时间2022年5月30日。
(三)债券债务发行费用未列入预算安排
2022年度专项政府债券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年初预算数0,决算数8万元;2022年度一般政府债券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年初预算数0,决算数38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和区民政局3个部门及其部分所属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仍然发现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不高、部分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等六个问题,具体如下:
(一) 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2022年,区卫健委本级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预算金额0元,决算金额67.35万元。
2022年,区发改委超预算支出158.47万元,其中,退休费超预算157.54万元、政府采购(多功能一体机采购)超预算0.93万元。
2022年,区民政局本级超预算支出71.21万元,其中,办公费超预算40.22万元、救济费超预算29.2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超预算1.1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超预算0.45万元、邮电费超预算0.13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不高
2022年度区卫健委政府采购年初预算数108.2万元,当年政府采购决算数19.91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18.4%。
(三)部分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
2022年8月区卫健委收到省、市级3笔专项资金合计606.7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仍未下拨或使用。其中: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洪财社指〔2022〕3号)521.7万元、2022年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洪财社指〔2022〕45号)5.04万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经费(赣财预指〔2022〕19号)80万元。
(四)收入核算不规范
根据房产租赁合同测算,区发改委2022年应收房屋租金100.19万元,但租金收入未通过应缴财政款科目核算,账面无法核算房租收入情况。
(五)固定资产未按月计提折旧
经查阅2022年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明细账,区发改委在年末一次性对全年固定资产计提折旧2.89万元,未按规定按月对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六)预算安排资金项目未执行
区民政局2022年度年初预算安排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资金215.41万元、其他视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采购资金3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两笔资金均未实际支出。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区审计局按季度开展了2022年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和支持防控疫情稳定经济增长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就业促进补贴、失业补助发放情况和技能培训、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
四、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科学编制预算,合理预计相关费用并列入预算统筹安排,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二)及时下达资金。进一步改进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安排工作,做到资金按时下达,并同步下达资金指标与分配使用等相关文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格财政监管。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学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强化监管职能。
(四)强化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