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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2796-9366-9348-8675-025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湖区科技局 生成日期: 2018-02-08
文件编号: 西科字[2008]13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在全区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科学进步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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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科字[2008]13

 


关于在全区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科技进步法》的通知

 

桃花镇政府、各街办:

200871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是新时期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全面推动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纲领性法规文献。为准确把握《科技进步法》的精神实质和各项制度的内涵,充分发挥科技人员自主性、积极性、创造性,建设创新型西湖,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在全区组织宣传学习、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引导全区各方力量深入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镇、街办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讲座等载体加大对新法规的宣传,引导干部群众要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西湖的高度认识《科技进步法》修订和实施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和实施《科技进步法》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作为创新型西湖建设各项工作的重要行动指南,成为全区的共同责任。

二、要积极把《科技进步法》贯彻落实到建设创新型西湖的实际工作中去。坚持“学习引进、努力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以建设创新型和谐西湖为目标,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支撑力为重点,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产业化为目标的科技创新体系,强力推进现代服务业,加快“三产兴区”建设步伐,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努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加强农村科技进步,实施节能减排科技行动,全面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

三、要高度重视《科技进步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领导要亲自抓,切实把《科技进步法》学习贯彻落到实处,使全社会更加深入地了解《科技进步法》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配套措施、立法宗旨和主要规定,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自主创新的良好局面。

 

西湖区科学技术局

00八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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