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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西湖区桃源街办 生成日期: 2018-02-0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桃源街道创建全国文明 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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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工作站,街道各科室、所、中心:

  经街道研究同意,现将《桃源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桃源街道党工委

  桃源街道办事处

  2012 年8月6日

  桃源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2012年-2014年)

  为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我街道创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提高市民素质和文明程度为根本,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开拓创新,为打造核心增长极、建设美好新桃源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奋斗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使我街道创建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各项工作达到或超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全国志愿服务测评体系》及《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以下简称“《测评体系》”)规定的测评标准和要求,为南昌市胜利夺取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做出应有贡献。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街各项创建工作的领导,决定组建桃源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同时,指挥部下设常务指挥部和十一个对标创建工作组。常务指挥部按工作职责,抓好各项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督促、考评等工作。各对标创建工作组,按工作职责,全面抓好各项创建指标的工作落实。

  (一)桃源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魏 峰 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总指挥:张佶义 纪工委书记

  副总指挥:万小平 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万玉根 副主任

  袁立新 副主任

  熊雅俊 副主任

  汤庆康 人武部长

  危筱熔 劳保所长

  黄会明 市容所长

  张立强 司法所长

  成 员:易小猛 党政办主任

  吴 虎 维稳信息员

  叶海英 财政所长

  李韶敏 经济科长

  廖 洁 社会事务办主任

  熊 璐 综治办副主任

  赵 玥 劳保所副所长

  邓春林 受理中心主任助理

  廖为梅 计生办主任

  徐建文 城管中队长

  付玛丽 金源社区主任

  涂林妹 振中社区主任

  戴海霞 福田社区主任

  黄平兰 远东社区主任

  罗晓棠 抚河园社区主任

  喻国红 苑中园社区主任

  刘晓玲 桃花苑社区主任

  付玉珍 警园社区主任

  陈慧英 桃苑湖庭社区主任

  陈 瑾 空港社区主任

  徐 静 桃苑社区主任

  王 军 广厦社区主任

  张秋莲 桃花路社区主任

  徐 艳 万福园社区主任

  罗小华 新填洲社区主任

  文利娥 桃花苑社区主任

  (二)指挥部下设常务指挥部,具体组成如下:

  部 长:张佶义

  副 部 长:万玉根、袁立新、熊雅俊、汤庆康、危筱熔、黄会明、张立强

  成 员:易小猛、邓超、熊文凤、程县云、蔡雅丽、龚红兵、赵玥、熊璐

  常务指挥部下辖三办(即综合办、创建办、保障办)。

  1.综合办(内含2个工作组)

  主 任:张佶义、危筱熔、张立强

  工作职责:

  ①负责提出桃源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意见,起草工作规划、方案、活动总体安排、阶段工作计划目标;

  ②负责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协调相关工作组完成对各级创建责任单位的工作考评,严格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③负责对文明城市创建各类《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的目标任务分解提出意见;

  ④负责文明城市创建业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⑤负责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材料审核部分的资料收集、分类整理、归档和上报工作。

  ⑥负责与上级文明办的沟通、联系、协调工作,及申报准备、前期筹备工作;

  ⑦文明城市创建迎检期间重点做好材料审核部分、社会舆论宣传方面的迎检相关工作;

  ⑧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工作组具体组成如下:

  (1)资料收集组

  工作职责:

  ①与查阅材料有关的对标创建工作组进行对接;负责对材料收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督查、指导各责任单位及时上报创建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的相关材料;

  ②负责对创建材料依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收集、分类整理,规范建档,形成专辑;

  ③负责对有关重要年鉴数据的协调、监测、采集,确保依照评分方法各项材料审核指标均达到a类标准;

  ④对材料整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及时上报指挥部领导,并提请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处理;

  ⑤负责处理本组日常性事务工作和人员管理,确保有序高效运转;

  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2)宣传组

  工作职责:

  ①负责制订创建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②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有关会议、创建活动、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组织协调我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经验作为重大典型在主流新闻媒体的集中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③负责提出全街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布局、规划意见,协调落实公益广告制作安装,确保达到测评体系要求;

  ④负责联合资料收集组共同建立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及时宣传报道工作机制,对文明城市创建的各类活动进行及时报道,并按创建要求开辟专题、专栏;

  ⑤负责编发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关宣传资料;负责策划、制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汇报片;

  ⑥负责加强舆论监督,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对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负责挖掘、宣传创建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和推动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

  ⑦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创建新闻宣传资料并结集成册;

  ⑧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创建办(内含7个工作组)

  主 任:张佶义、万玉根、袁立新、熊雅俊、汤庆康、危筱熔、黄会明

  工作职责:

  ① 负责创建指挥部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负责收发文件,编发简报、纪要,编写创建大事记;

  ②负责建立创建调度机制,做好指挥部“周调度”、“月测评”、“季点评”组织和实施工作;

  ③负责迎检期间统筹调度工作;并重点做好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网络(媒体)调查的相关材料组织上报及迎检工作;

  ④负责建立创建文明城市热线电话的接听、处理机制;建立健全市民巡访、听证会等多种形式的群众监督机制,畅通市民反映创建问题渠道;

  ⑤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工作组具体组成如下:

  (1)公共场所一组

  工作职责:

  ①对交通和车辆秩序(含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市政设施、主干道、商业大街、市政公交、市容市貌、小街巷卫生、公益广告、广场、公园、景点、剧场、赛场(含文明引导、文明礼仪知识普及志愿服务活动,并建立便民志愿服务工作站)、公用设施、城市绿化及实地创建任务进行检查、督导;

  ②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检查标准,对建筑及拆迁工地的文明施工和卫生环境进行检查、督导;

  ③对城区内河道和湖泊防水排水,主要交通路口噪音,城区内工业企业烟尘和防水排水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④对各类公共设施,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⑤对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护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2)公共场所二组

  工作职责:

  ①督促、检查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做好“六小”行业卫生达标工作;

  ②对防疫、药品行业及街道、社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③对全街除“四害”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④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⑤对图书馆、网吧、书报亭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⑥对科普知识推广和健康教育普及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3)区街社区组(含问卷网络及媒体调查)

  工作职责:

  ①对街道、居委会的环境卫生、人防、消防、技防、社区卫生服务、人际互助等创建任务进行检查、督导;

  ②对社区居委会科普、精神文明宣传栏、社区文化阵地、未成年人活动室等创建工作任务进行检查、督导;

  ③对社区、街巷、小区志愿服务活动和志愿服务工作站建设进行检查、督导;

  ④负责街、社区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⑤负责居民对创建文明城市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以及对城市卫生状况和城市长效管理的满意度测评;

  ⑥对社区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室(心理辅导室)、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青少年维权号码、救助机构以及街道、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地考察点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⑦负责制定相关指标的模拟问卷调查实施方案、网络调查实施方案、媒体调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全面、真实采集有关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组织搞好社会问卷和网络问卷模拟测评;

  (4)窗口行业组

  工作职责:

  对医院、商场、超市、出租车、金融、税务、工商、邮政、电信(含声讯服务台)、移动、联通、宾馆、旅行社、环卫、供电、供水、燃气、物业管理、公园及交警、公安110、派出所等窗口行业单位实地考察点的创建任务进行检查、督导;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5)学校教育组(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环境)

  工作职责:

  ①对实地考察点(单位)的申报及实地考察点的创建工作进行指导;

  ②对实地考察点(单位)的材料审核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③对实地考察测评指标达标工作进行督导;

  ④对浮动指标中涉及到实地考察内容的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6)文化设施与文化环境组(网吧、游戏机经营场所等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等场所的创建工作)

  工作职责:

  ①对实地考察点(单位)的申报及实地考察点的创建工作进行指导;

  ②对实地考察点(单位)的材料审核工作进行指导;

  ③对实地考察测评指标达标的工作进行督导;

  ④对浮动指标中涉及到实地考察内容的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7)督查督办工作组

  工作职责:

  ①根据创建工作的要求,负责对各级责任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创建工作进行跟踪问效;

  ②负责建立和完善督查问责机制,对创建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三令”(整改令、告诫令、申饬令)的督办制度;

  ③负责建立以督查通知书、督查周报、督查专报等形式为主的创建通报制度;

  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和相关检查监督任务。

  3.保障办

  主 任:张佶义、熊雅俊

  工作职责:

  ①负责常务创建指挥部组成人员的全面协调、调度,保障常务创建指挥部工作人员的全面到位;

  ②负责建立和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协调、落实全街文明城市创建经费及常务创建指挥部工作运转的资金保障工作;

  ③负责落实常务创建指挥部办公场地、办公设施设备等办公条件,以及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

  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指挥部下设十一个对标创建工作组,具体组成及职责如下:

  1.政务环境创建工作组

  部 长:张佶义、危筱熔

  牵头单位:监察室

  责任单位:《测评体系》对标测评项目的责任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之“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的对标测评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有:干部学习教育、政务行为规范、勤政廉政的满意度;《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之“公共关系”对标测评类别,主要工作内容有:社区人际关系、窗口行业服务及市民对公共关系状况、窗口行业服务水平的评价;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2.法制环境创建工作组

  部 长:熊雅俊、汤庆康、张立强

  牵头单位:司法所

  责任单位:《测评体系》对标测评项目的责任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之“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的对标测评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有: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公民权益维护、基层民主政治;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3.市场环境创建工作组

  部 长:万玉根、袁立新、汤庆康、黄会明

  牵头单位:经济科

  责任单位:《测评体系》对标测评项目的责任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之“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的对标测评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有:社会诚信、市场监管、“窗口”行业服务;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4.人文环境创建工作组

  部 长:张佶义、危筱熔、张立强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文明办

  责任单位:《测评体系》对标测评项目的责任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之“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的对标测评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有:思想道德建设、国民教育、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文体活动与文体设施、科学普及、市民文明行为、社会道德风尚;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5.生活环境创建工作组

  部 长:袁立新、熊雅俊、汤庆康、危筱熔、黄会明

  牵头单位:劳保所、受理中心、环卫所、计生办、经济科

  责任单位:《测评体系》对标测评项目的责任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之“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的对标测评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有:经济发展方式、公共设施与公共交通、公共场所秩序、医疗与公共卫生、人口与生活质量、社会保障和提升城市总体形象;《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之“公共环境”对标测评类别,主要工作内容有:公共场所环境、街巷环境、市场环境、小区环境、餐饮店环境及市民对公共环境状况的评价;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6.社会环境创建工作组

  部 长:张佶义、熊雅俊、汤庆康、张立强

  牵头单位:综治办、文明办

  责任单位:《测评体系》对标测评项目的责任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之“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的对标测评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有: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社会稳定;《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之“公共秩序”对标测评类别,主要工作内容有:交通秩序、车站秩序、剧场赛场秩序、文明交通行动及市民对公共秩序状况的评价;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7.生态环境创建工作组

  部 长:汤庆康、黄会明

  牵头单位:受理中心

  责任单位:《测评体系》对标测评项目的责任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的对标测评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有:城市绿化、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土地资源管理;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8.创建活动工作组

  部 长:张佶义、危筱熔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测评体系》对标测评项目的责任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之“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和“特色指标”的对标测评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有:组织领导、城市基层创建工作、创建管理和集中宣传、工作创新、荣誉称号;《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之“重点工作”对标测评类别,主要工作内容有:学雷锋活动、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讲文明树新风、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网络文明传播及市民对上述工作的评价;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9.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

  部 长:危筱熔、张立强

  牵头单位:团委、社会事务办

  责任单位:《测评体系》对标测评项目的责任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对标测评项目;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10.志愿服务创建工作组

  部 长:张佶义、张立强

  牵头单位:党政办、文明办、团委

  责任单位:《测评体系》对标测评项目的责任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全国志愿者服务工作测评体系》的对标测评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有:做好运行机制建设、志愿服务理念宣传、志愿者队伍和阵地建设,指导、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之“公益活动”和部分“重点工作”对标测评类别,主要工作内容有:“公益活动”中的志愿服务社会宣传、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活动、关爱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队伍、志愿服务阵地和“重点工作”中的志愿服务及市民对上述工作的评价;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11.省市共建联络部

  部 长:张佶义、危筱熔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测评体系》对标测评项目的责任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市属及市以上驻区单位参与和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四、实施步骤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现在要立即启动并做好今年的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

  同时,为做好三年创建工作安排,实现突出重点、分段实施、整体推进、全面达标的目标,创建工作可总体分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年5月-2012年6月):宣传动员阶段。制订出台创建工作总体方案,成立创建组织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动员,利用省、市新闻媒体对我街创建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对照《测评体系》查找不足,明确任务,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细化目标责任。

  第二阶段(2012年7月-2012年9月):迎检工作实施阶段。全力配合南昌市做好中央文明办对我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迎检工作和全省文明城市复查迎检工作。

  第三阶段(2012年10月-2013年12月):创建实施阶段。各社区、科室结合实际,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对照《测评体系》逐项抓好落实,对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专项治理,按期完成任务。加大对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创建指挥部对照责任分工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考评。期间,认真做好我街道的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迎检工作。

  第四阶段(2014年1月-3月):自查验收阶段。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组织专门的工作机构对各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查漏补缺工作,确保每项指标达到测评a类标准。

  第五阶段(2014年4月-9月):全面迎检准备阶段。制定具体的迎检接待方案,完善创建背景材料,做好一切迎检工作。

  第六阶段(2014年10月-12月):总结工作阶段。全面总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巩固创建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由创建指挥部统筹协调有关工作。各社区都要成立相应机构,充实办公人员,妥善安排资金,为落实创建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各社区、各科室要全力以赴参与创建工作,在创建过程中,一定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合力攻坚。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社区、各科室要对照《测评体系》和《任务分解表》,逐项逐条对照,围绕自身职责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自查,查找工作差距,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属于单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做到不等、不靠、不让,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单位要主动负责,搞好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服从安排,抓好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完成时限、质量要求、保障措施,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凡出现问题、影响创建工作大局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建立机制严格奖惩

  1.建立创建调度机制。一是建立创建通报制度。常务创建指挥部各工作组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对照《测评体系》,实施不间断的检查、督导工作,及时通报创建工作情况。二是建立创建工作月调度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由创建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主持,由对标创建工作组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常务创建指挥部各办公室汇报工作督导情况,及时研究和处理创建中的各种问题。三是建立创建工作季度点评会制度。每季度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点评会,研究解决文明创建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由街道主要领导根据常务指挥部督查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点评,表扬先进,督促后进,推动工作落实。

  2.建立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建立季度测评制度,采取日常检查与抽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综合督查组等各方面汇总的督查测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每季度对各社区、各科室分层次进行综合排名,对创建工作先进单位通报表扬,排名靠后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完不成目标任务、工作严重滞后,影响全街创建大局的单位责任领导与责任人,由创建指挥部启动问责机制。将各单位创建成效作为每年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3.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创建指挥部督办督查组负责对全街各单位工作的进度、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对创建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责任单位实行“三令”(整改令、告诫令、申饬令)的督办制度。全街各单位要加强创建目标管理,定部门、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4.建立投入保障机制。根据《测评体系》的要求,要把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要把创建文明城市经费投入纳入全街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文明城市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给予保证。重点保障三个方面的经费:一是保障《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涉及的社区建设、公益文化设施、便民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二是保障中央、省、市文明办布置的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经费;三是保障日常创建工作及迎检经费。

  (四)狠抓工作落实

  全街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上下形成合力,围绕打造带动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接国考,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街覆盖。各单位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突出位置,拿出足够精力,深入创建一线、逐项排查问题、逐一分析解决,落实领导分工,落实责任人员,落实时间进展,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各单位以及驻区单位都要服从创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不折不扣地完成创建任务。

  (五)抓好宣传发动

  要围绕创建文明城市主题,突出创建为民的工作思路,明确宣传重点,在全街范围内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新闻舆论宣传教育和各类创建主题实践活动,让广大市民体会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利民工程、实事工程,从而切实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要充分发挥社区精神文明宣传栏的主阵地作用,广泛动员辖区群众及社会各界,迅速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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