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民政局政务公开职责
一、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度
单位的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领导对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评议制度
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有效性等进行评议。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总结、全面推广;对工作不力,出现问题的及时通报批评,督促认真整改。
三、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反馈制度。
采取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开设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在政务公开栏设立专栏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反馈。
四、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备案制度
将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及时上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档案,每期公开的内容都要统一归档,保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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