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财政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思路
2014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一年到头抓征迁,争分夺秒抓招商,重点任务快完成,常规工作争进位”的总体要求,始终围绕西湖发展战略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努力保障社会民生,推进财政改革,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优化机关作风,有力地支持了全区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全力以赴实现西湖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2014年主要工作
(一)强化税收征管,精心组织财政收入
2014年我局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严峻的财政增收挑战,按照区委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财政总收入要迈上70亿的新台阶”的总要求,多措并举,加强征收管理力。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70.4亿元,同比增长25.4%,完成一般预算收入13.54亿元,同比增长20.5%。
一是完善“居、街、区”三级综合治税体系建设。对重点企业(项目)、一般纳税企业、漏征漏管户等实行分类动态税源监管,将税收异常户、新增企业、项目工程进度、漏征漏管企业等信息及时反馈给税务,并跟踪落实税收情,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经营状态,做到心中有数;围绕“稳固老税户、发展新税户、挖掘增收户”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税源引进力度,培植新财源。二是配合税务部门做好“营改增”试点扩围工作。今年铁路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及电信业纳入了营改增试点范围,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我局采取“注重政策研判、认真摸清家底、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会商沟通”四项措施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扩围工作,实现减轻企业税负、优化税制结构、带动就业等效用,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三是兑现各街办2013年准财政收入3272万元,评选出4家财税先进单位及38位财税工作先进个人。四是制定并下发了《2014年桃花镇、各街道综合治税工作绩效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五是根据区委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财政总收入要迈上70亿的新台阶”要求,在年初既定任务基础上,对相关2014年财政总收入任务重新分解,正式下达了各单位2014年“70亿”财政总收入任务。六是组织各街办(镇)认真摸排拆迁范围内税后变动情况及全区房产税房屋情况摸底排查。七是为进一步提高各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有效杜绝、防范各类假发票,9月28日邀请有关税务专家组织全区各系统、各部门财务人员参加了真伪发票鉴别知识培训会。
(二)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经济增长
一是发挥财政资金扶持作用,促进企业加快发展。今年区财政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发展战略,加大了对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区级财政拨付服务业企业发展奖励扶持资金1980万元。
二是加强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提高服务“三农”和微小企业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目前全区共有融资性担保公司5家,2014年月末在保责任余额71204万元,小额贷款公司3家,2014年发放贷款41278万元。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的良性发展,为区内众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解决了“融资难”的问题,促进了辖区中小企业、涉农产业的良性发展。
三是及时兑现“营改增”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支持企业发展。为实现企业不因改革而增加税负的改革目标,我局积极协调税务部门做好相关扶持资金的审核拨付工作,对首批符合财政扶持资金申请条件的11家企业,及时兑现财政扶持资金149.52万元,切实减轻了“营改增”改革试点企业的负担,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优化支出结构,完善保障体系
我区在连续七年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今年,区级计划投入 2.5亿元,比上年增长13.1%,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实施56件民生工程。
一是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增强群众幸福感。将全区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460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增加30元,达到295元;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标准由285元提高到315元;将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手工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返城未参保未安置就业知青月人均养老生活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335元。发放高龄补贴1176万元,让高龄老人享受政府的关爱;投入431.03万元,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补助经费;投入1001万元,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财政年人均补助增加40元,成年人补助达到320元,未成年人补助达到280元,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6万元,统筹基金使用率达到90%,全面实现了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实时结算;投入733.28万元,资助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保障其基本医疗待遇;投入757.8万元,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投入282.60万元,实施天网工程项目,促进我区治安防控、城市管理网络全覆盖;投入600万元,着力构建“情指一体化”警务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辖区公众安全感。
二是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多措并举提升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通过“扩大范围、调整额度、规范流程、强化服务、加强监督”等措施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充分发挥好小额贴息贷款在扶持就业创业中的作用。2014年我区已发放个人创业贷款3049万元,完成全年任务102.32%,直接扶持332人创业,带动913人就业,累计发放小企业贷款220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110%。回收小额贷款2915万元,回收率为100%,财政贴息135万元,为稳定社会取得了很好的积极效益。
三是积极筹措资金,为“治脏治乱、创文保卫”提供保障。投入5375万元用于创文保卫、治脏治乱、拆违拆临工作,使我区创文保卫、治脏治乱、拆违拆临工作取得了突破进展。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1、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按照新《预算法》要求,重点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绩效评价、细化部门预算编制、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做好专项资金和政府性基金使用计划、完善财政预算人大审查等六项工作,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体系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项目预算细化率和项目编报质量,提高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编制的到位率,规范部门预算编制。
2、扎实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我局在总结2013年公开公共财政预决算、部门预算经验的基础上,2014年明确了公开主体、范围和级次,统一公开内容、格式和途径。截止10月底,我区公共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汇总数已在政府网站公开,所有部门预算单位将2014年部门预算信息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在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2014年,我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3年下降9.2%,其中公务接待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车运行维护经费分别降低17.5%、38.1% 和0.5%。
3、强化公务卡使用与管理。通过“严格执行、控制支出、加强审核、规范程序,加强协作、改善环境、强化监督、确保执行”等措施,推动公务卡结算方式制度到位、执行到位和监督到位。2014年我区公务卡发卡量、刷卡消费量在2013年大幅增长的基础上继续大幅增长。2014年我区共新办公务卡391张,公务卡消费985.5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5%,从提高财政财务透明度、推进源头防治腐败工作、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4、加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2014年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规范了我区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重点对我区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审批进一步规划,各采购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对于应编未编预算的采购项目,属上级专项和预备费安排的,按照要求填列《西湖区政府采购预算追加申请审批表》,报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对于追加预算资金采购的项目报告区政府,由政府办上报区常务会审批,审批后按抄告单执行采购程序。规避了政府采购的随意性,增加了政府采购计划性,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力得到体现。2014年共下达采购计划函231个,采购规模达2443.92万元,比预算节约140.5万元。
(五) 以强化财政监督为主线,继续提升科学理财水平
2014年,我局继续强化财政监督职能,把财政监督管理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防止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问题的发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一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全区范围开展了2013-2014年度的民生资金检查工作,全区自查涉及民生资金14个单位,资金额1086.5万元,自查面达100%。通过自查及重点检查,共发现并纠正违规资金50余万元,并对各单位民生资金档案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对12个街道、镇(处)以及所辖部分社区2011-2013年基层党建专项经费账务情况进行督查、规范,并制定社区基层党建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二是继续开展“小金库”检查,从源头上防腐。根据中央、省市区要求开展了小金库检查工作。全区自查单位155个,重点检查20个单位,均无小金库现象。
三是开展会计(联动)监督检查,提高检查效率。确定了市六医院和开心人药店为“四级联动”单位,并对桃花镇、10个街道、民政局、福利院共15个单位开展了2014年会计(联动)监督检查工作。
四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水平。重点规范了该区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审批,不断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强化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对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畅通供应商为主体的质疑、投诉渠道,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制,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是严格会计集中核算,强化财务审核监督。加强对纳入区财政国库集中核算中心进行统一核算的71个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处理,严格票据审核,规范支出,杜绝了假发票报账、白条抵账、不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自行购买、工程支出不执行预决算制度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六是继续强化投资评审工作。将评审关口前移,做到程序规范、标准严格、公开透明,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通过“关口前移”,进一步提高了评审效率,2014年全年共接受送审工程预(决)算投资评审项目163个,主要包括:抚生路三看沿线整治项目、区行政中心综合改造工程、人武部国防民兵基地的招标控制价等项目,其中:已完成预(决)算评审项目110个,送审金额65,776万元,审减金额9,293万元,在审项目51个,2个项目终止评审。
七是开展对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2014年继续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力度,对我区3家小额贷款公司、5家担保公司进行了定期现场检查工作,确保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八是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按照部、省、市相关部门的要求,制定区级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伙食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及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等七个配套制度,严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关,并加强对党政机关公务支出的经常性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
(六)发扬“钉钉子”精神,使房屋征迁工作不落后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布署,在象山南路沿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迁工作中,通过全体干部共同努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基本完成40户征迁任务。
从8月份开始,我局又转身投入到大朝阳连线成片项目房屋征迁工作中,负责朝阳砖瓦厂36户违建户征迁宣讲工作。我们将克服女干部多、业务型干部多、年底工作多等不利条件,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全员上阵,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征迁任务。
(七)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2014年按要求在全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立西湖区财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并下发了《西湖区财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西湖区财政局领导班子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以及《西湖区财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表》。通过组织学习、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召开专题会等形式,查摆“四风”问题,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章立制,实现全局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同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以“党员先锋行动计划”活动为载体,开展“治脏治乱、创文保卫”及“民情家访”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服务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是“十二五划”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和财政改革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大力培植财源,强化收入征管,以支持项目建设为突破点,以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为着力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深化财政改革,坚定不移地推进财政赶超发展、提速进位,促进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为西湖争得应有地位、实现华丽转身提供强大支撑。我们将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税收征管,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加
2015年预计财政总收入完成85亿元,增长20.8%;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4.49亿元,增长7%。2015年的财政收入组织工作,仍然将是负重前行的一年。要如期完成市、区两级收入目标,需要各经济关联部门的共同努力。一是完善税收收入目标管理,做好收入任务分解。二是进一步强化征管措施,做好动态的分析监控。三是加强部门配合,做好协税护税,在严防死守重大重点纳税户的同时,尽量杜绝跑冒滴漏。四是要盯大户、盯项目、盯重点。各征收部门一方面要抓好常规税户的收入入库工作,另一方面更要抓好重点企业税收、重点项目税收的入库的工作。五是加大对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努力培植后续财源。
(二)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经济和谐发展
2015年,将继续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以保稳定、促发展、保民生为重点,继续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继续加大对民生工程及低洼危旧房改造的投入,继续确保教育、科技、农业的法定增长。着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进我区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三)加强财政监督,提升监管水平
认真执行《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把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贯穿于各项财政工作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各单位及各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民生工程资金管理,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民生工程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加强对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民生工程资金安全运行。继续压缩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规模,加大清理财政暂付款、暂存款的力度,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益。
(四)推进财政改革,提升理财能力
按照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财政相关领域改革步伐。一是改革完善预算管理。修订后的预算法将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按照新《预算法》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即政府、单位的收支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二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照“摸清底数、消化存量、健全机制、控制增量”原则,进一步开展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工作,重点清理与厉行节约政策不相符的结余结转资金、分配进度较慢的专项结余结转资金、执行进度较慢的单位结余结转资金、财政专户沉淀资金以及长期挂账的暂存资金,盘活和用好各类闲置及沉淀资金,提高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管理理念,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