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党政机关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新标准出台 厉行节约
为规范和加强党政机关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管理,反对“四风”,厉行节约,西湖区出台了《西湖区党政机关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管理办法及配置标准》,进一步构建资源节约型政府,优化资源配置,节约财政资金。
一是严格预算管理。各单位应将本年度更新或新增的设备编入年度预算,如需配置则应报区财政局审核。单位未经核实审批擅自购买的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财政将不予拨款支付。
二是严格采购程序。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省、市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三是严格配置标准。严格规定了党政机关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的实物量标准、价格上限标准及最低使用年限标准。配置办公设备应当按照保障需要、节俭实用和节能环保的原则,从严控制配备。在功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购买实用、便宜、节能、环保的设备和家具,不得配置高端设备、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四是严格资产管理。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对购置、调入的资产要进行验收、登记并及时入账;对处置的资产要及时调减相关资产、资金账目,同时应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登记,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保证资产清晰、完整。并特别指出:一人在多处兼职的,只能配置一套办公用品。人员在本区内调动时,可将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带走,带走的资产必须到财政办理无偿调拨手续,同时做好固定资产转移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