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西湖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检查考评实施方案
根据区“双评”办《关于各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进行检查考评的通知》(西评字[2008]6号)文件精神,为掌握各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取得的实效,切实解决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中存在的“工作纪律松弛”、“办事推诿扯皮”、“损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基层站所加强制度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我局政风行风评议评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2008年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检查考评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民主评议检查考评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成立2008年西湖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检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雷雳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蔡厚义、龙冰担任,成员由区平台办、局办公室、就业局、社保局相关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马友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黄刘、张淑华、蔡俊、张连泉、孟若松组成,具体负责综合协调、考评统分等工作。
二、检查考评原则
求真务实,纠建并举;依靠群众,发扬民主;严格程序,客观公正;评优评差,促进工作。
三、检查考评对象及时间
检查考评对象为桃花镇、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考评时间为10月13日至10月17日,具体详见《检查考评时间安排表》。
四、检查考评内容
1、依法行政情况
是否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权限审批和收费;是否存在擅自设立和变相设立行政审批项目;是否存在有法不依、野蛮执法、违规执法、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
2、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加快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举措;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推出为我区经济发展服务,为全民创业服务的举措;是否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服务方式得到改进,办事效率得到提高。
3、维护群众利益情况
是否采取措施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是否存在与民争利的现象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是否建立了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
4、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情况
是否将本单位的办事内容、程序、时限、结果及权力运行过程向社会公开;是否建立了受理举报投诉机构,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是否做到办证审批工作“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
5、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
是否存在对群众合理要求置之不理、久拖不决的问题;是否存在搞特权、乱作为等徇私舞弊的问题;是否存在“下搁浅”、耍威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政出多门、程序繁杂、推诿扯皮、生冷硬顶的问题;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的问题;是否存在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报,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
6、政风行风建设情况
是否建立和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是否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是否按照《西湖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西人劳字[2008]25号)文件的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是否对2007、2008两年在民主评议工作中收集和发现的问题、建议进行了及时认真整改。
五、检查考评方法及评分标准
检查考评工作采取听、看、查、问等方式进行,总分值为30分。评分标准详见检查考评细则。
六、相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高度重视这次民主评议基层站所的检查考评工作,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和考评细则内容认真进行自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二)要注重实效。要以检查考评为动力,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抓落实,在创新工作方法上下功夫。(三)要严肃纪律。各街道(镇)参评基层站所,各有关工作人员、检查考评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采取不正当的行为干扰、影响考评工作,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考评工作客观公正透明,实事求是。
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检查考评细则
单位: 得分: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分值 |
扣分标准 |
得分 |
政风 行风 评议 组织 实施 情况 (8分) |
领导机构健全,组织实施得力 |
0.6 |
没有建立专门领导机构的扣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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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民评工作实施、自查自纠、整改方案,组织进行动员部署 |
1.5 |
没有制定实施方案、自查自纠方案、整改方案,没有进行动员部署的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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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悬挂投诉信箱、服务承诺、便民措施 |
0.4 |
没有公布投诉电话、投诉信箱、服务承诺、便民措施的,缺少其中一项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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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上门走访征求群众对本单位的意见、建议 |
1 |
没有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的扣0.3分; 没有发放征求意见函的扣0.3分; 没有上门走访征求意见的扣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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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板报、墙报广泛宣传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悬挂标语、横幅,及时上报开展民评工作的信息 |
2 |
民评信息被区级信息采用少于4条的,每少一条扣0.25分;被市级简报或市以上媒体采用少于2篇的,每少一篇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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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按要求制定上报300个群众满意度测评电话抽样框,提供准确信息 |
1 |
没有电话抽样框的(其中:民生工程受惠单位和个人150、服务对象50、服务个人100),每少一个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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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各项评议活动,所有会议均有记录、所有活动并以影像保存 |
1.5 |
没有会议记录体现活动内容的扣0.5分;没有组织实施、开展活动等图片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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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风
行风
建设
情况
(8分) |
依法行政、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群众利益、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政风行风建设情况 |
1 |
没有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和依规办事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的,每少一个扣0.1分,有制度但没有执行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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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不严格执行各项劳动法规和政策的,每出现一例扣0.5分,导致产生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每出现一例扣0.5分,本条最多扣分不超过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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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执行不到位的,每出现一例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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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没有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等相关制度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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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群众投诉来信来访接待不热情,答复不及时的,每出现一例,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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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存在虚报浮夸、铺张浪费、搞形式主义现象的,每出现一例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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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有行政不作为,对群众和管理服务对象的合理申请或要求,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不办理完毕的,每出现一例扣0.5分,本条最多不超过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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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分值 |
扣分标准 |
得分 |
整改
落实
情况
(7分) |
对2007年、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进行整改,并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
0.5 |
没有自查自纠报告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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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没有梳理意见扣0.5分;没有制定上报整改报告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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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没有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的扣0.5分;对一时难以整改的意见建议没有作出书面说明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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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整改到位,每一条没落实的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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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具体人和具体单位反映的问题、建议有答复,每少一个扣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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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没有根据政风行风实际情况完善制定措施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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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没有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的,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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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
落实情况
(7分) |
对年初部署的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及时上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各类报表;严格遵守劳保所长例会制度;重视劳动保障信息宣传,按要求完成信息宣传工作任务 |
1 |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每拖延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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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按时上报各类报表,每漏报或晚报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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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要求参加劳动保障工作例会,所长没参加的一次扣0.5分,没有派人参加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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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西人劳字[2008]55号)文件要求上交民主评议相关材料的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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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局里下发的文件没有及时执行或执行力度不够、标准不高的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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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积极宣传劳动保障工作,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两条,每少一条扣0.1分;每季至少在人民日报、江西日报、南昌日报等媒体用稿一篇,并以宣传劳动保障工作为主,有工作人员署名或与记者合作署名,每少一篇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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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长签字: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检查考评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单 位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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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13日 |
上午8:30 |
广润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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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3:00 |
系马桩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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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14日 |
上午8:30 |
西湖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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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3:00 |
南站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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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15日 |
上午8:30 |
丁公路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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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3:00 |
南浦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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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16日 |
上午8:30 |
绳金塔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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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3:00 |
十字街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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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17日 |
上午8:30 |
朝阳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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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00 |
桃花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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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3:00 |
桃源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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