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
“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
新风”年活动实施方案
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适应新形势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需要,切实落实市委“双创(创业富民、创新发展)”战略,根据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局系统窗口和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活动。为确保此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九届四次全会、区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南昌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发展战略的决定》,以“为党委政府分忧、为职工群众解难”为宗旨,以解决制约人事劳动保障事业发展问题和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为重点,创建星级窗口(科室),树立系统新风,努力实现人事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南昌崛起新跨越和率先在全省实现全面小康的奋斗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目标
以局系统窗口单位和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单位在作风和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整治重点,大力整治“四乱行为”,实行“一次投诉查实停职制度”,聘请行风义务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全力清除局系统内影响创业新环境的“害群之马”,创建星级窗口(科室),树立系统新风,为全区营造良好的创业新环境做出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应有的贡献。
三﹑活动对象、活动对象第一责任人及活动开展时间
(一)活动对象
1﹒窗口单位:西湖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西湖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人事劳动仲裁办,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2﹒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单位:人事综合管理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社会保险综合管理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活动对象第一责任人
西湖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姜 岚局长
西湖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喻胜华局长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陈曼青局长
人事综合管理科 涂相侯科长
社会保险综合管理科 龚文俊科长
人事劳动仲裁办 马友学科长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周群刚副大队长
丁公路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所长 周晓娟所长
广润门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所长 郑 鸿所长
十字街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所长 范延江所长
朝阳洲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所长 王园红所长
系马桩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所长 喻 成所长
绳金塔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所长 李 云所长
南站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所长 熊晓艳所长
西湖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所长 李永华所长
桃苑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所长 袁立新所长
南浦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所长 任 敏所长
桃花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所长 陶表斌所长
(三)活动开展时间:2008年。
四﹑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与人事劳动保障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和提供优质服务相结合,与解决影响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形象的突出问题相结合,与双创战略相结合,具体内容为:
(一)组织机构建立情况。
1﹒局属单位、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成立“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召开动员大会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活动,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将活动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
2﹒局机关窗口(科室):按照局“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活动。
(二)工作纪律与工作环境情况。
1﹒建立考勤制度,窗口(科室)工作人员认真遵守考勤制度,按作息时间正常上下班,无迟到早退。
2﹒窗口(科室)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要热情服务、文明礼貌。
3﹒窗口(科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挂牌上岗,配发了统一服装的一律统一着装上岗。
4﹒窗口(科室)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工作,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窗口(科室)工作场所、办公桌面干净整洁,办公设备、资料摆放有序,及时归档。
(三)依法行政与依规办事情况。
1﹒窗口(科室)实行政务公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上墙、网上、电子显示屏、办事服务指南等形式公开审批(备案)依据、办理所需材料、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投诉电话等内容并及时更新,在窗口(科室)醒目位置张贴办事示范文本。
2﹒执法规范。依法行使本窗口(科室)的职能,规范和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程序,做到按程序、按规定、依法依规办事,全年无差错。
(四)作风与效能建设情况。
1﹒建立首问负责制,在办公场所、窗口首先受到前来办事、来访、来电、咨询、查询、投诉和业务受理人员询问的窗口(科室)同志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来人或来电提出的咨询、投诉和业务办理等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范围的事情,要负责指引、介绍或答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拖延处理时间。
2﹒建立ab岗工作制,窗口(科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内各岗位a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按规定顶岗。
3﹒建立书面一次性告知制,窗口(科室)及时受理申请人按规定方式提出的各项申请,按规定程序作出处理,做到当场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事项所需要准备的有关资料及相关情况。
4﹒建立限时办结制,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即办件当场办理,属承诺件的在承诺时限内予以办理。
5﹒在这项活动中,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窗口要建立“党员示范岗”,要挑选政治坚强、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全面的党员在“党员示范岗”工作,真正发挥“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的作用。
(五)开展“创业创新服务年”活动情况。
1﹒局属单位、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成立“创业创新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召开动员大会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活动,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将活动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
2﹒局机关窗口(科室):按照局“创业创新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活动。
(六)廉政勤政建设情况。
窗口(科室)深入开展廉政建设,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能搭车收费,不能利用职务便利进行“索、拿、卡、要”,不能收受服务对象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
(七)一票否决情况。
被上级和局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单位“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活动参评星级窗口(科室)资格。
(八)工作完成情况。
窗口(科室)按时完成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布置或协办的工作,按时上报各级需要的材料。
(九)社会测评情况。
在窗口单位和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单位办公现场,不定期向服务对象发放3-5次测评表,对两类活动对象是否实行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工作人员是否廉洁自律,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是否热情,工作人员办事效率是否高效,是否依法执行行政法规,是否兑现落实各项服务承诺,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现象,是否存在摆架子、耍威风、谋私利现象,是否存在送礼、请吃现象,是否存在敷衍塞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现象,是否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现象,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种种现象进行社会测评。
(十)领导测评情况。
局领导根据窗口单位和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活动情况,对两类活动对象进行打分。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西湖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活动顺利开展,成立西湖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雷 雳 局 长
副组长:蔡厚义 编办主任、副局长 龙 冰 副局长
姜 岚 就业局局长 喻胜华 社保局局长
成 员:黄 刘 局办公室主任
涂相侯 人事综合管理科科长
马友学 劳动综合管理科科长
局“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局“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活动。
办公室 主任:马友学(兼)
办公室副主任:熊 俊
办公室 成员:方小兵 张淑华
六﹑考核评分
2009年初,局“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局“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活动考核评分标准,对两类活动对象2008年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七﹑考核结果运用
1﹒按窗口单位的考核得分排序,评定第一名为局“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活动先进单位,评定第一名单位第一责任人为局“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活动先进个人。
2﹒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单位的考核得分排序,评定第一名为局“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活动先进单位,评定第一名单位第一责任人为局“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活动先进个人。
3﹒局“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对象考核得分及评先情况在局系统内进行通报,对两类活动对象的第一名予以通报表彰,对最后一名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活动对象考核得分及评先情况作为窗口(科室)第一责任人本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同时也作为评先、晋升、提拔的重要依据。
八﹑几点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把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落实领导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活动有序地进行,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
2﹒加大舆论宣传,推动活动开展。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重点报道活动过程中的重大工作及取得的效果,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保证信息畅通,各单位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局“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开展活动情况的信息,投稿电子信箱:xhqrlj@163.com。
3﹒强化自身建设,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西湖区人劳系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综合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树立和维护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建立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4﹒加大调度督察力度,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建立局“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活动工作通报制度和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在局“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活动工作简报上对各窗口单位、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和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对处理投诉、举报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西湖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开展“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活动星级窗口(科室)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2:西湖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开展“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活动社会测评表
附件1
西湖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开展
“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
活动星级窗口(科室)考核评分标准
窗口(科室)名称
考核 项目 |
考核评分标准 |
分值 |
自评分 |
考核分 |
一 、 组 织 机 构 建 立 情 况 |
1.局属单位、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成立“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召开动员大会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活动,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将活动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得5分;未成立“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扣1分,未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扣1分,未召开动员大会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该项工作扣1分,未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扣1分,未将活动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扣1分; 2.局机关窗口(科室):按照局“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活动,得5分;未按照局“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工作扣2分,未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扣1.5分,未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活动扣1.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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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工 作 纪 律 与 工 作 环 境 情 况 |
1.建立考勤制度,窗口(科室)工作人员认真遵守考勤制度,按作息时间正常上下班,无迟到早退的得3分。无考勤制度不得分;无考勤记录扣2分;有迟到早退被投诉的每人次扣0.25分;有迟到早退被投诉查证属实的每人次扣0.5分;明查暗访发现迟到早退的每人次扣0.5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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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窗口(科室)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要热情服务、文明礼貌,得3分。对服务对象冷漠生硬被投诉的每人次扣0.25分,对服务对象冷漠生硬被投诉查证属实的每人次扣0.5分;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被投诉的每人次扣0.5分,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被投诉查证属实的每人次扣1分;打骂服务对象的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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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窗口(科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挂牌上岗,配发了统一服装的一律统一着装上岗,得3分。窗口(科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未挂牌上岗、应统一着装上岗而未统一着装上岗被投诉的每人次扣0.25分,窗口(科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未挂牌上岗、应统一着装上岗而未统一着装上岗被投诉查证属实的每人次扣0.5分;明查暗访发现未挂牌上岗、应统一着装上岗而未统一着装上岗每人次扣0.5分。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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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窗口(科室)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工作,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得3分。明查暗访发现窗口(科室)工作人员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或戴耳机听音乐等情况的每人次扣0.5分;明查暗访发现窗口(科室)工作人员在电脑上玩游戏、聊天、炒股等扣1分,再次明查暗访发现窗口(科室)工作人员在电脑上玩游戏、聊天、炒股等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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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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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窗口(科室)工作场所、办公桌面干净整洁,办公设备、资料摆放有序,及时归档,得3分。明查暗访发现工作场所、办公桌面不干净整洁每次扣0.5分;明查暗访发现在工作场所、办公桌面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每次扣0.5分;明查暗访发现办公设备、资料摆放无序每次扣0.5分;明查暗访发现资料不及时归档每次扣0.5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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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依 法 行 政 与 依 规 办 事 情 况 |
1.窗口(科室)实行政务公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上墙、网上、电子显示屏、办事服务指南等形式公开审批(备案)依据、办理所需材料、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投诉电话等内容并及时更新得6分;在窗口(科室)醒目位置张贴办事示范文本的,得1分。未实行政务公开不得分;未以上墙、网上、电子显示屏、办事服务指南其中一种形式公开审批(备案)依据、办理所需材料、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投诉电话等内容扣4分,未及时更新扣2分;未在窗口(科室)醒目位置张贴办事示范文本扣1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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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法规范。依法行使本窗口(科室)的职能,规范和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程序,做到按程序、按规定、依法依规办事,全年无差错得5分。有差错的1件扣2分;被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变更、撤消、确认违法的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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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作 风 与 效 能 建 设 情 况 |
1.建立首问负责制,按规定执行首问负责制,得2.5分。无制度不得分,执行不力落实不好造成群众反映投诉的,每次扣0.5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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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ab岗工作制,窗口(科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内各岗位a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按规定顶岗,得2.5分。未建立ab岗工作制的不得分;应设未设ab岗扣2分;顶岗缺位遭反映投诉的每次扣0.5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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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书面一次性告知制,窗口(科室)及时受理申请人按规定方式提出的各项申请,按规定程序作出处理,做到当场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事项所需要准备的有关资料及相关情况的,得2.5分;无书面一次性告知制不得分;造成申请人重跑遭投诉的每次扣0.5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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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限时办结制,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即办件当场办理,属承诺件的在承诺时限内予以办理,得2.5分;对即办件未当即办理或承诺件在承诺时限内未按时办理,又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每件扣0.5分。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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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这项活动中,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窗口要建立“党员示范岗”,要挑选政治坚强、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全面的党员在“党员示范岗”工作,真正发挥“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的作用,得2分。未设置“党员示范岗”不得分,“党员示范岗”党员不起示范作用遭投诉的每次扣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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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开 展 创 业 创 新 服 务 年 活 动 情 况 |
1.局属单位、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成立“创业创新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召开动员大会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活动,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将活动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得10分;未成立“创业创新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扣2分,未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扣2分,未召开动员大会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活动扣2分,未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扣2分,未将活动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扣2分。 2.局机关窗口(科室):按照局“创业创新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活动,得10分;未按照局“创业创新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工作扣4分,未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扣3分,未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活动扣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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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廉 政 勤 政 建 设 情 况 |
窗口(科室)深入开展廉政建设,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能搭车收费,不能利用职务便利进行“索、拿、卡、要”,不能收受服务对象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得10分。无学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记录扣3分;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被上级通报每次扣3分;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被投诉每次扣0.5分,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被投诉查证属实每次扣1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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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一票 否决 情况 |
被上级和局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单位“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活动参评星级窗口(科室)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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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工作 完成 情况 |
窗口(科室)按时完成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布置或协办的工作,按时上报各级需要的材料,得6分。未按时完成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布置或协办的工作每次扣0.5分;未按时上报各级需要的材料每次扣0.5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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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社 会 测 评 情 况 |
在窗口单位和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单位办公现场,不定期向服务对象发放3-5次测评表,对两类活动对象是否实行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工作人员是否廉洁自律,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是否热情,工作人员办事效率是否高效,是否依法执行行政法规,是否兑现落实各项服务承诺,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现象,是否存在摆架子、耍威风、谋私利现象,是否存在送礼、请吃现象,是否存在敷衍塞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现象,是否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现象,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种种现象进行社会测评,将社会测评平均得分乘以0.2即为该项得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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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领导 测评 情况 |
局领导根据窗口单位和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统新风”年活动情况,对两类活动对象进行打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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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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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西湖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
开展“创星级窗口(科室),树系
统新风”年活动社会测评表
被测评单位名称 |
评分标准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100-86 |
85-60 |
59-40 |
||
就业局 |
1.是否实行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 2.工作人员是否廉洁自律; 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是否热情; 4.工作人员办事效率是否高效; 5.是否依法执行行政法规; 6.是否兑现落实各项服务承诺; 7.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现象; 8.是否存在摆架子、耍威风、谋私利现象; 9.是否存在送礼、请吃现象; 10.是否存在敷衍塞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现象 11.是否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现象 12.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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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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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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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综合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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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综合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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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劳动仲裁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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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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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公路街道劳保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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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润门街道劳保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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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洲街道劳保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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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马桩街道劳保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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绳金塔街道劳保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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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站街道劳保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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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街道劳保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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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苑街道劳保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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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浦街道劳保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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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镇劳保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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