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1号)、《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西湖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办发〔2019〕2号)精神,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报区委、区政府批准,现将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统筹规划全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旅游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职能。
(二)增加管理全区性重大旅游活动,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职能。
(三)增加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职能。
(四)增加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职能。
(五)增加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职能。
(六)增加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职能。
(七)增加指导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市场职能。
(八)增加负责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系统人才引育工作职能。
(九)区文物管理所的文物保护与管理职能回归局机关。
(十)不再保留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牌子。
二、内设机构调整
(一)撤销社会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旅游规划管理办公室、新闻出版(版权)管理办公室。
(二)保留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调整为: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查、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牵头组织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牵头组织各项年度目标考核、绩效考核和督查工作。统筹指导局系统信访、安全、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应急、创建工作。统筹指导局系统党建(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劳动人事管理和人才工作。参与开展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牵头局直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年审等工作。统筹指导局系统工会、团委、妇联、统战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日常财务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局本级及直属单位会计、审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协调文化和旅游项目资金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含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收入分配、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人事争议调解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徐丽婷,联系电话:0791-86564931
(三)增设法规信息科。主要职责是:负责本系统政策法规的制订、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对全区著作权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监督管理全区软件正版化工作。承担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政策调研。负责行业从业人员(含局系统人员)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的评定及管理。指导文化和旅游高等学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装备技术提升、科研及成果推广工作。组织申报科技项目并进行管理。组织拟订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协调全区文化旅游整体形象的策划宣传、文化旅游产品在客源市场的推广营销工作。配合做好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公共信息体系建设。负责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息报送、网站(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协调推进智慧旅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龚志云,联系电话:0791-86526703
(四)增设公共服务科。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组织推动文化惠民工程,指导推进旅游惠民便民服务工作。指导开展旅游知识普及推广和旅游公益教育。协调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公益电影放映工作。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等业务建设。指导全民阅读、农家书屋、文化志愿服务、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推动文化艺术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和群众业余文艺骨干培养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化艺术和公共文化活动。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人文化工作。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范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和群众文艺创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具有地方性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申报、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杨菁,联系电话:0791-86560617
(五)增设产业发展科。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产业创新服务体系和投融资体系建设。牵头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相关工作,促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协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园区、基地和产业集群建设,参与重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产业项目论证、指导和推进工作。牵头文化和旅游资源统计、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都市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协调文化公园建设。指导、推进区域性重大旅游项目的规划和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和开发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和旅游商品品牌提升工作。联系、指导文旅企业和行业协会工作。推动培育文化和旅游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指导、促进文化企业和旅游企业品牌建设发展。承办、协调、指导产业重点展会、论坛等活动。牵头组织区域旅游合作工作。承担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产业发展考核和督查工作。牵头局业务主管社会组织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改革等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对全区性节庆活动进行审核和报批。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朱先毅,联系电话:0791-86643352
办公地址:西湖区云天路566号文化市民活动中心9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办公室:0791-86564931 法规科:0791-86568920 财务室:0791-86560617 公共服务科:0791-86560617 产业科:0791-86643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