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受理中心
1、向社区群众提供服务,重点是为社区内有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优抚、救济对象,幼儿、青少年服务;2、建立健全社区领导协调组织和办事机构;3、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设一批适合群众需要的社区服务设施;4、受理与本街道城建、规划、市政、环保、房管、防疫等职能有关的群众信访的投诉问题;5、掌握、报告本街道城建、环保、房管、防疫等方面群众关心、关注的情况和问题,日常工作和自身工作职责内的事务,由中心按职能要求承担;6、负责与区各对应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7、承担、协调、组织属于本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购买服务”事宜;8、中心工作人员按职能要求,承担区相关职能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其中4—8条为社会事务受理中心主要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