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西湖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办发〔2019〕2号)、《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民政局编制事项的通知》(西办字〔2019〕35号)精神,西湖区民政局机构编制进行调整,调整后,西湖区民政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监督管理。
(二)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救济。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定的管理工作。
(三)指导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基层自治组织建设。
(四)牵头全区行政区划工作,承担地名管理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六)组织、指导慈善捐助工作,监督慈善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七)负责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八)负责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九)负责推行殡葬综合改革,倡导文明丧葬习俗。
(十)负责全区国内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农业农村工作。
二、内设机构设置
区民政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组织、人事编制、退休干部管理、纪检监察、人大、政协、统战、群团、老干部、综治、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卫生计生,宣传、绩效考核、法制、政务服务,劳动工资、财务、内部审计、机关公文处理、会务、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
负责人:邹炜,联系电话:0791-86564707
(二)农村和社会组织管理科。协调新农村建设。拟定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
负责人:黄兆松,联系电话:0791-86597630
(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拟订全区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居(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担居委会、村委会的设立、撤销、更名的审核工作。承担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蒋利华,联系电话:0791-86564840
(四)养老服务和慈善社会工作科。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负责人:熊斌,联系电话:0791-86532273
(五)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负责全区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参与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落实和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推进孤儿、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牵头区级、乡级行政区划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负责人:何杰,联系电话:0791-86564842
三、下属事业单位
区民政局下设3个事业单位
(一)区社会救助中心(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履行政府管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敬老院和五保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等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负责人:申颖芸,联系电话:0791-86565019
(二)区社会福利院
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政府为老年人提供衣食住宿或医疗条件的单位,以收养我区特困供养人员为主,兼收社会中有自费代养需求的老人。
负责人:朱平秋,联系电话:0791-86591911
(三)局婚姻登记处(收养登记处)
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履行全区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的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办理国内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国内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为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西湖区民政局联系地址:南昌市抚生路369号2号楼1楼
西湖区民政局联系电话:0791-86564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