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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3236-0016-1425-6732-239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湖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7-3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西湖区民政局机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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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西湖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办发〔2019〕2号)、《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民政局编制事项的通知》(西办字〔2019〕35号)、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西湖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办发〔2024〕5号)精神,西湖区民政局机构编制进行调整,调整后,西湖区民政局内设4个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监督管理。

(二)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救济。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定的管理工作。

(三)牵头全区行政区划工作,承担地名管理工作。

)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组织、指导慈善捐助工作,监督慈善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负责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负责推行殡葬综合改革,倡导文明丧葬习俗

负责全区国内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

负责全区农业农村工作

二、内设机构设置

区民政局内设4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组织、人事编制退休干部管理、纪检监察、人大、政协、统战、群团、老干部、综治、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卫生计生,宣传、绩效考核、法制、政务服务,劳动工资、财务、内部审计、机关公文处理、会务、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农村和社会组织管理股。协调新农村建设。拟定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

(三)养老服务和慈善社会工作。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

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负责全区殡葬综合改革工作。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参与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落实和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推进孤儿、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牵头区级、乡级行政区划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三、下属事业单位

区民政局下设3个事业单位

(一)社会救助中心(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履行政府管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敬老院和五保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等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二)社会福利院

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政府为老年人提供衣食住宿或医疗条件的单位,以收养我区特困供养人员为主,兼收社会中有自费代养需求的老人。

(三)婚姻登记中心

   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履行全区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的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办理国内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国内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为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西湖区民政局联系电话:0791-86564672

办公地址: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3692号楼一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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