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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4184-2151-8040-2804-624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湖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2-0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西湖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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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西湖区委、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西湖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通知》(西发[2010]22号),保留西湖区财政局,为区政府主管全区财政工作的工作部门,对外挂“西湖区财政局”牌子,正科级建制。 一、职能调整 (一)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收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 (二)健全全区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增强街道(镇)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三)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四)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调,掌握信息;做好年度税收分析;计算街道准财政收入,对协税护税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做好人员培训。 (五)做好全区金融业发展服务工作;协调处理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为辖区内政府性融资和中小企业融资搞好协调和服务; (六)进一步规范区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办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相关业务;为区预算单位设置会计帐簿并负责会计核算。 (七)指导全区财政涉农工作,监督有关涉农财政政策的落实。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的调整,区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财税发展战略,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任务。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罚没物资及罚没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六)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区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金融机构在我区贷款的有关业务。 (十)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财政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1个副科级、6个股级)。 (一)金融办(副科级) 负责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协助金融监管机构整顿和规范本区金融秩序;做好全区金融业发展服务工作;协调处理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支持全区中小企业上市的培育、初审及推荐工作;为辖区内政府性融资和中小企业融资搞好协调和服务; (二)党政办公室(含纪检监察、人事教育、党群工作) 负责文电、会务、党群、纪检、监察、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信息、综治、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干部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预算科(含文教行财、社会保障、行政政法、经济建设)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区本级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区本级部门预算审核、调整工作;汇总年度全区财政预算。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四)国库科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五)综合科 负责管理全区预算外资金,拟订有关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 负责监督、检查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及其他票据的领购、使用、管理。 负责代征代缴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及辖区内中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防洪保安资金。 (六)会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的规章制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 (七)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含企业财务管理、区清产核资办公室、政府采购办公室) 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 负责政府采购工作事务的协调管理、检查监督。 区乡镇财政管理办公室:指导全区财政涉农工作;研究制定乡镇财政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区乡财县管工作;参与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组织财政补贴资金发放。 区人民政府财经监督检查办公室: 监督财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重大案件。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西湖区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工勤事业编制1名。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会计师1名;科长(主任)9名(其中:副科级1名;含区政府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区乡镇财政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 五、附 则 本规定由西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西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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