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1、贯彻、执行、宣传中央、省、市和上级劳动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和有关规定。
2、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的征集、管理和发放、医疗保险工作的推进。
3、负责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按有关政策规定审核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待遇标准、工伤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审批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抚恤费等。
4、负责对全区的社会保险基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并接手上级部门和区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5、负责全区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6、汇总编制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的存储、稽核工作。
7、搜集、整理、储存和管理我区社会保险统计资料和信息等,负责社会保险计算机网络安全建设,确保正常的运行和数据安全。
8、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宣传具体计划。
9、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