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建立和完善全区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相关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及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负责管理全区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八)组织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珠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 负责全区社会保障卡发放、管理及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
(十)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