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办字[2022]15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水等方面的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组织草拟全区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 性文件。编制全区城市管理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专项规 划、年度计划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和城市维护费的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 城市排水排污、城市燃气等行业管理工作,对有关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测、调度和应急处置。负责综合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对各街道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考核、评比。
(四)负责行使区本级承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指挥调度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全区性城市管理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察。
(五)对城市道路挖掘许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拆改迁、城市管道排水排污、管道燃气、户外广告、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等行政审批事项实施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城市区管道路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综合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负责沿街建筑物立面市容的管理。负责制定户外广告、门店招牌的规划、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本区道路保洁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职责。负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以及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统筹指导、组织协调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广实施。
(八)负责全区公共绿地、生产绿地、居住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的行业指导和管理,组织实施城市市政建设的绿化工程。
(九)集中统一行使建成区内的城市供水、城市排涝、排水排污管理、水面管理(除赣江外)及污水处理等相关职责以及市 政、园林、路灯、绿化管理(绿化办)等相关职责。负责建成区 内的城市供水、城市排涝、排水排污管理、水面管理及污水处理 等相关职责以及建成区内新建生活污水管网、合流制管网雨污分 流改造及排水污水老旧管网修复改造工程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区 河道、堤防、湖泊等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以及城市排涝工作,协 调区防汛排涝指挥部指导城区道路排涝工作。组织实施区本级生 活污水设施、管网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建成区内的小区管网雨污 分流建设改造工作。
(十)负责对区管道路市政设施进行养护、管理。承担道路
翻修改建工作,办理道路开挖审批及一次性接城市下水道业务。查处违章道路开挖、损害市政设施等行为。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科技创新,教育培训,牵头实施全区城市管理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本部门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依法 负责全区城市燃气行业、市政、园林、路灯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安全生产事项。
(十三)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建成区内的城市供水、城市排涝、排水排污管理、水面管理(除赣江外)及污水处理等相关职责以及建成区内新建生活污水管网、合流制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及排水污水老旧管网修复改造工程和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河道、堤防、湖泊等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协调区防汛排涝指挥部指导城区道路排涝工作;组织实施区本级生活污水设施、管网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建成区内的小区管网雨污分流建设改造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防洪、节约用水管理、城市应急水源和水利保障,负责建成区外的水面管理;负责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管,指导水利基本建设及规范辖区河道采砂、售砂行为;负责拟订全区市政排水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办理市政排水设施工程质监、安监手续并监督执行。
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人事财务股、应急管理股)。负责本局机关日常工作运转。承担公文、档案、保密、计生、政务信息公开、政务督办、办公秩序、综合会务及综合文稿、办公用品分发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本局信息发布、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局机关工青妇工作。负责本局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资、职称评审、年度考核工作。 负责本局机关干部的人事档案管理及老干部工作。负责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承担本局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本级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西湖区城市运行安全工作, 负责区热线办派遣到本局 12345 市长热线工单的接收、下派和回复,参与每日区矛盾调解中心值班工作,对接区信访局处理信访相关工作,对接区委政法委完成市域社会治理、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对接区司法局完成法制宣传、法治建设、普法、依法治区等工作,对接区应急管理局防汛办完成交办各项防汛工作。
(二)环卫市容股(固体废物股、园林绿化股、排水建设股)。 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标准。监督管理本区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保洁和冲洗除尘,负责本区环境卫生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特许经营项目运营的监管工作。统筹指导、组织实施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搜集、运输、分类处置工作。负责对全区公厕管理监督、检查和考评。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城市市容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标准。组织开展市容方面的专项治理,指导各街道开展市容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临街建筑物立面整治、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垃圾广告整治、市容景观改造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城市建筑垃圾的法规、规章和标准。负责建筑垃圾的规范管理,监督指导全区建筑垃圾、散装物料等固体废弃物的排放、运输和处置工作。负责建筑垃圾、散装物料的执法监督工作。负责配合市环保大气扬尘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园林绿化专项规划,负责全区园林绿化工程,美化、亮化工程的立项报批、可行性研究、报批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本区范围内新建绿地的规划建设改造工作。负责本区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管理。负责各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统筹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建成区新建排水污水管网、合流制管网雨污分流改造计排水污水老旧管
网修复改造工程和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区本级生活污水设施、管网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建成区内的小区管网雨污分流建设改造工作。
(三)督查考核股(城管执法监督股、综合管理股)。负责统筹协调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开展城市治理和专项整治。负责本局的各项创建工作,牵头组织开展重大活动的城市环境保障工作, 牵头负责我区涉及铁路沿线、背街小巷、校园周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负责制定本区城市管理考核办法、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检查考评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重要工作和专项工作的督查督办。牵头负责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期间的城市环境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城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执法证件、着装规范、装备配置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和监督考核,指导行政执法案件查处。负责城市管理执法队容风纪和执法规范稽查,负责全区城管执法队伍和人员考核考评工作,负责组织部署全区性统一城管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受理和承办执法类城市管理的举报、投诉事项,并负责分类处理及跟踪督办工作。负责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以及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对分类应办的案卷依据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指挥手册进行派遣、协调和督办,负责对责任主体问题的处置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做好与各专业部门的沟通处置工作,负责各类城市管理信息的整理、分析,对城市管理现状及各区域责任人处置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负责对区城市管理采集员队伍及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四)设备设施股(燃气监管股、垃分办)。负责编制全区环卫设施建设计划、城市管理机械设备更新采购计划,并负责项目立项、招投标、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工程、设备的综合验收工作。负责区本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专用装备的配置、保养、更新工作。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城市燃气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标准。负责本区范围内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开展城镇燃气管道保护和燃气使用宣传。统筹指导、组织协调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广实施。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工青妇等工作。
下辖4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区行政执法大队(正科级)、区市容环卫评价中心、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区事政区园林绿化事务中心。
三、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黄志进
办公地址:南昌市西湖区康王路52号3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联系方式:0791-86564584(全天候0:00-24:00)
邮箱:xhqcgj2014@163.com
传真:0791-86565330
四、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
(一)负责督促、指导本区各街道、镇、洪城商圈服务中心、历史文化街区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执法工作和行政处罚权行使。
(二)负责区本级涉及渣土运输、水务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和行政处罚权行使。
(三)负责区本级城管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以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四)负责研究制定区本级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
(五)负责组织区本级城管执法工作的业务培训和综合考核。
(六)完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要负责人:吴江建
办公地址:西湖区康王路52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联系方式:0791-86509090
传真:0791-86537609
五、区市容环卫评价中心主要职责
(一)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组织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综合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负责沿街建筑物立面市容的管理。负责制定户外广告、门店招牌的规划、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区道路保洁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职责。负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以及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统筹指导、组织协调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广实施。
(二)完成西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要负责人:蔡建青
办公地址:南昌市西湖区桃花派出所院内二单元6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联系方式:0791-86282969
六、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主要承担西湖区辖区内城市道路、排水设施及部分桥梁、涵洞、河岸设施的养护、维修及抢修;
2.防汛抢险、城区排涝、抵御特殊天气灾害;
3.协助处置其他突发、应急事务。
(二)完成西湖区政府及区城管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要负责人:罗文浩
办公地址:南昌市西湖区新洲路12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联系方式:0791—86262614
七、区园林绿化事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城市园林绿地、公园、广场、小游园的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
(二)负责辖区行道树的栽种、养护管理工作;
(三)完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要负责人:赵少俊
办公地址:西湖区西湖路5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联系方式:0791-8678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