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区政府主管计划生育的工作部门,对外挂“南昌市西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牌子,正科级建制。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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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思路,制定、落实工作措施;组织完成省、市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指导、督促检查桃花镇、各街道、朝阳农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奖励与社会保障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整等工作。(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区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开展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研究。
(三)组织、实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大力建设新型生育文化。
(四)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等到环节制定和组织实施生殖保健服务的工作计划及规范;指导和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药具工作;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和运作。
(五)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与管理。
(六)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协调、督导和信息统计工作。
(七)指导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各级计划生育协会、人口文化促进会)的工作。
(八)负责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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