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三定”工作有关要求
1.除规定的四个必设职能机构外,剩余限额优先设置党建办公室。
2.规定的四个必设职能机构的主要职责为参考表述,各街道可在模版基础上适当增加职责内容,但文字表达应参照法律法规条文的表述,做到简洁、精练。经审核后统一规定各街道相关的表述。
西湖区朝阳洲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
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9〕40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办字〔2019〕 75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
第二条 朝阳洲街道党工委作为西湖区委的派出机关,行使区委授予的职权,是辖区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朝阳洲街道办事处作为西湖区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区政府授权,履行相应的职能。
第三条 街道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二)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
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做好统计调查及税收保障等工作,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四)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教育科技体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五)实施综合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街道环境保护、物业监管相关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综合性事项实施,对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和人事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区域发展服务。
(八)指导社区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九)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统筹设置街道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设下列职能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督查落实、机关建设、文电、会务、调研、保密、档案、财务管理和核算等综合性工作;负责经济发展相关事务工作、街属企业相关工作、数据统计相关工作,做好招商引资、协税护税、植税源工作;对口人大、政协、统战、工商联等工作。
(二)公共服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医疗保障、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残疾人权益保障、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爱国卫生等方面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核办理工作;协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负责制定办事大厅日常运行的规章制度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统一规范办事大厅建设和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负责社区便民服务点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
(三)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行使辖区内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城市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文化旅游、教育科技体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赋予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接受上级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协助上级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负责辖区日常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四)社会治理办公室(综治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人民武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消防等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五)党建办公室: 负责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推进社区党建工作,指导社区党支部开展工作;组织指导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开展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好信息和新闻报道工作;做好行政、事业编制干部的考核工作,提出晋级、晋升、任免建议;做好街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楼院(小区)活动。
第五条 街道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党工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 1 名兼任办事处主任),纪工委书记1名,武装部长1名;办事处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人大工委主任1名,人大工委副主任1名。党工委委员按规定配备。
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便民服务中心与公共服务办公室综合设置,事业编制X名;综合行政执法队与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设置,事业编制X名。
第六条 街道人大、纪工委(监察室)、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
第七条 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西湖区朝阳洲街道职能机构职责设计方案
序号 |
机构名称 |
岗位设置 |
对应部门 |
1 |
党政办公室 |
|
区委办、区政府办(含信息中心)、区委统战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委台办、区委保密机要局、区绩效办、区管局、区档案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核算中心、区综合治税办、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委纪委监委(巡察办)、区商务局、区中小企业局、区楼宇办、区工业园区办、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局、区委老干局、区关工委、区政协、区重大项目办 |
2 |
公共服务办公室 (便民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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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科体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社保局、区医保局、区就业局)、区文广新旅局、区老龄委、共建部队、区成人中专、区科协、区老科协、区老年体协、区卫健委(区爱卫办)、区红十字会、区残联、区侨联、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3 |
行政执法办公室 (综合行政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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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局(区数字城管中心)及区直有关执法机构、区城建局、区房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湖生态环境局、区农办、交警直属二大队 |
4 |
社会治理办公室 (退役军人服务站、综治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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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政法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委信访局、区人武部、西湖消防救援大队、区人防办、区法院、区检察院、西湖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
5 |
党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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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文明办、区委宣传部 |
注:按第6条街道人大、纪工委(监察室)、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对应区直部门未在表中额外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