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1号)、《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西湖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办发〔2019〕2号)精神,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报区委、区政府批准,现将区财政局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至区审计局。
(二)明确人才工作职责:负责全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及全区人才工作资金投入保障和监管工作。
(三)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保障区本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所需工作经费。配合相关单位向上争取安全技术改造、安全科研项目资金贴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专项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四)区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的进一步规范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区本级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职能;区财政绩效评价办公室的拟定并组织实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的职能回归区财政局机关。
二、内设机构调整
预算科增挂政府债务管理科牌子。主要职责是: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区本级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区本级部门预算审核、调整工作。汇总年度全区财政预算。承担教育、科技、文化、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对本区政府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和债务规模限额、预算编制、风险监控、统计分析、信息公开等实行日常管理。负责牵头组织填报、汇总上报本区政府隐性债务统计监测工作相关债务数据及政策口径解释,加强日常监督等。
上述调整后,区财政局行政编制为10名,其他机构编制事项维持不变。
中共西湖区委办公室
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
中共西湖区委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