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编办:
根据中共西湖区委办公室、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办发[2014]40号),保留西湖区财政局,为区政府主管全区财政工作的工作部门,对外挂“西湖区财政局”牌子,正科级建制。
一、职能调整
(一)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基本保证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本辖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相关政策、制度办法;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分析。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区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财税发展战略,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任务。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罚没物资及罚没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六)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区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金融机构在我区贷款的有关业务。
(十)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收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
(十三)健全全区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增强街道(镇)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十四)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十五)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调,掌握信息;做好年度税收分析;计算街道准财政收入,对协税护税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做好人员培训。
(十六)做好全区金融业发展服务工作;协调处理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为辖区内政府性融资和中小企业融资搞好协调和服务;
(十七)进一步规范区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办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相关业务;为区预算单位设置会计帐簿并负责会计核算。
(十八)指导全区财政涉农工作,监督有关涉农财政政策的落实。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财政局内设8个职能科室(股级)。
(一)金融办
负责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协助金融监管机构整顿和规范本区金融秩序;做好全区金融业发展服务工作;协调处理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支持全区中小企业上市的培育、初审及推荐工作;为辖区内政府性融资和中小企业融资搞好协调和服务;
(二)党政办公室(含纪检监察、人事教育、党群工作)
负责文电、会务、党群、纪检、监察、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信息、综治、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干部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预算科(含文教行财、社会保障、行政政法、经济建设)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区本级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区本级部门预算审核、调整工作;汇总年度全区财政预算。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四)国库科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五)综合科
负责管理全区预算外资金,拟订有关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
负责监督、检查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及其他票据的领购、使用、管理。
负责代征代缴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及辖区内中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防洪保安资金。
(六)会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的规章制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
(七)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含企业财务管理、区清产核资办公室、政府采购办公室)
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
负责政府采购工作事务的协调管理、检查监督。
(八)投资评审中心
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基本保证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
区乡镇财政管理办公室:指导全区财政涉农工作;研究制定乡镇财政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区乡财县管工作;参与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组织财政补贴资金发放。
区人民政府财经监督检查办公室: 监督财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重大案件。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西湖区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工勤事业编制1名。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会计师1名;科长(主任)8名(含区政府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兼)、区乡镇财政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下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见附表二)
六、附则
本规定由西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西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