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及时了解信访动态,拓宽信访渠道,加强信访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坚持区发改委领导和业务室与基层单位实行挂点联系不变的基础上,每个科室负责联系3-4个企业。
二、按照“谁联系、谁负责”的原则,各室负责到各自联系点了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开展情况,联系点单位至少应每半年向联系点部门汇报一次信访工作,如遇重大信访问题和信访隐患,要随时向联系点领导汇报,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避免群众越级上访或越级集体上访。
三、各科室在下访日期间,要深入到联系点基层,挖掘案源线索、收集群众举报、处理和解决联系点上的信访问题。纪委要及时为其他各科室提供各自联系点的信访情况,以便各科室下访时处理和解决。
四、各科室原则上按《下访联系点安排表》的安排,每季度下访一个联系点,下访结束后,将下访记录交党政办汇总。
文档附件:各科室下访联系点安排表.doc
手机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