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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5841-4820-5825-8900-655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湖区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 生成日期: 2018-02-0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组织开展“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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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开发区(新区)工委办(党群部),市直相关单位,市属新闻媒体:

   为了更好地阐释、宣传和弘扬中国梦,中宣部文艺局、人民网、新华网联合发起了以“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为主题的文艺作品征集活动。为配合做好这项工作,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文艺作品创作活动的通知》(赣宣字[2013]49号)通知要求,特制定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

二、征集时间

   20141月——215

三、作品形式

1、文字类:纪实文学、文学故事、散文,要求5000字以内;

2、音频类:歌曲,作品格式为mp3wma格式,时长7分钟以内,数据文件10m以内。

3、视频类:微电影、动漫、相声、综艺视频等,视频作品格式可为mpegavimovwmvrmvb格式,时长20分钟以内,数据文件100m以内。

4、音视频类作品录制拍摄设备不限,语言采用中文、普通话、方言均可,提倡作品配以中文简体字幕。

四、作品要求

1、注重思想性。作品内容要围绕“我们的中国梦”主题,从不同侧面深入描写这一波澜壮阔伟大进程中每天孕育发生的丰富鲜活、多姿多彩的动人故事,倾诉爱国情怀,描绘中国奇迹,讲述凡人小事,记录身边感动,讴歌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塑造道德模范。征集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积极向上、基调明亮,形象准确地表达和体现中国梦内涵,彰显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更好地激励人们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

2、注重艺术性。作品题材要以小见大,情节构思巧妙、手法新颖,人物塑造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见物、见人、见精神。作品要求具有原创性,拥有独立的版权。

3、注重观赏性。符合受众尤其是年轻人审美习惯,适合网络传播特点,力求短小精悍、形式活泼,做到耐读、耐看、耐听,避免概念化、说教式。

4、作品创作时间:2012111日至2014215日创作的原创作品。

五、报送时间

网民可以通过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任意一家网站以上传或者实物邮寄两种方式提交作品。

市文联负责全市纪实文学、文学故事、散文、歌曲作品的搜集报送工作;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全市微电影、动漫作品的搜集报送工作;南昌广播电视台负责全市其它音频类、视频类作品的搜集报送工作。

请各县区、各单位密切关注互联网平台自发投稿情况,并于2014215日之前将组织创作的作品和自发投稿的作品搜集整理,分类报送至市委宣传部文教处,电话:83885595(传真)。

六、几点要求

1、为做好这项工作,请各县区、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创作。

2、各单位按照文件规定,根据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

3、市属新闻媒体迅速刊载《“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启事》,积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市属网站要在首页显著位置链接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相关活动内容。

              

中共南昌市委宣传部

                                                         2014年1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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