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医保办函〔2021〕32号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更新《江西省
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2020年)》的通知
各市、县(区)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持续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动态维护工作,国家医保局分别于4月、6月更新了《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按照《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执行〈江西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2020年)〉的通知》(赣医保办字〔2021〕18号)和《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执行《〈江西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2020年)〉的补充通知》(赣医保办函〔2021〕25号)文件要求,现将《江西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2020年)》(数据更新至6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2020年)》(数据更新至6月)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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