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事项
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行政检查
二、检查内容和方法
对校外培训机构擅自改变办学内容从事培训活动的检查检查查看办学许可证上载明的名称、地址、校长、举办者、学校类型、办学内容、有效期限等相关材料,询问相关负责人了解办学行为是否与登记的范围一致。
三、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六十二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
(二)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七)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八) 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号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第二十条 校外培训机构超出办学许可范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许可证件:
(一)线下培训机构开展线上校外培训的,但是以现代信息技术辅助开展培训活动的除外;
(二)线上培训机构开展线下校外培训的;
(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
(四)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
(五)其他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活动的。
一、前期准备
实地核查前,可根据需要查阅检查对象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基本信息,初步了解检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的问题等,提高检查效率。
二、实地核查
实地核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在核查中,应注意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留存核查痕迹,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如检查发现问题,检查人员应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机构负责人,限期进行整改。
三、结果判定
双随机抽查结果的类型包括: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四、审核公示
检查实施单位在每批次抽查任务结束后,应汇总抽查结果,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录入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并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后续处理
教体局应做好抽查检查与后续监管工作的衔接,建立内部问题线索移转机制,将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交由相关业务部门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维护双随机抽查的严肃性。
双随机抽查中涉及的文书、记录、检查表格、证据等资料,依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归档。
附件1:西湖区教体局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2:西湖区教体局2024年重点监管事项清单
附件3:西湖区教体局2024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4:西湖区教体局2024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5:西湖区教体局2024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
附件1
西湖区教体局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检查对象 |
实施主体 |
事项类别 |
抽查比例 (频率) |
1 |
对幼儿园的行政检查 |
幼儿园 |
区教育体育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3%(≧1次/年) |
2 |
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政检查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区教育体育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3%(≧1次/年) |
3 |
对学校的督导检查 |
区属学校 |
区教育体育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3%(≧1次/年) |
4 |
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行政检查 |
辖区内已获证校外培训机构 |
区教育体育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3%(≧1次/年) |
5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行政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区教育体育局 |
一般检查事项 |
≦3%(≧1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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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西湖区教体局2024年重点监管事项清单
序号 |
监管事项名称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实施主体 |
1 |
对学校的督导检查 |
区属学校 |
日常检查 |
区教育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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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西湖区教体局2024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监管事项主项 |
监管事项子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抽查数量 |
抽查时间 |
实施科室 |
1 |
对幼儿园经营的监管 |
对幼儿园的行政检查 |
幼儿园 |
民办幼儿园年终督导评估检查 |
3%以内 |
不少于1次/年不少于 1 次/年 |
1户企业 |
4月-11月 |
学前教育股 |
2 |
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政检查 |
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政检查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 |
1%以内 |
不少于1次/年不少于 1 次/年 |
1户企业 |
4月-11月 |
体卫艺股 |
3 |
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检查 |
对学校的督导检查 |
区属学校 |
对学校教师的德育工作检查 |
3%以内 |
不少于1次/年不少于 1 次/年 |
1家学校 |
4月-11月 |
教育股 |
4 |
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行政检查 |
辖区内已获证校外培训机构 |
对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的检查 |
3%以内 |
不少于1次/年不少于 1 次/年 |
1户企业 |
4月-11月 |
安稳及校外监管股 |
5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行政检查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行政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社会体育指导员资质 |
3%以内 |
不少于1次/年不少于 1 次/年 |
1户企业 |
4月-11月 |
体卫艺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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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西湖区教体局2024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联合事项名称 |
联合抽查对象 |
抽查部门 |
抽查类别 |
江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检查事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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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行政检查 |
辖区内已获证校外培训机构 |
牵头 |
区教育体育局 (范志都,15179175191) |
办学许可证 |
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监管 |
参与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陶莹莹,18479281174) |
工商营业执照 |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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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西湖区教体局2024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
序号 |
联合事项名称 |
联合抽查对象 |
抽查部门 |
抽查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 对象数 |
关联信用 规则要求 |
抽查时间 |
任务执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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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行政检查 |
辖区内已获证校外培训机构 |
牵头 |
区教育体育局 (范志都, 15179175191) |
办学许可证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1户 |
对诚信经营者无事不扰 |
4月-11月 |
区教育体育局制定抽查任务,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区教育体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联合抽查 |
参与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陶莹莹,18479281174) |
工商营业执照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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