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湖区打击“套路贷”等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西扫字〔2019〕6号)文件精神,为防范和打击“套路贷”等新型违法犯罪,维护民间金融交易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深入推进我街道“套路贷”等新型违法犯罪的打击和防范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切实抓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5督导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在区扫黑办的统一领导下,针对当前“套路贷”等新型违法犯罪新动向,积极发动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和行业职能部门作用,通过加强线索排查、信息研判、依法打击、重点整治、宣传引导,切实把专项打击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我街道社会大局的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我街道“套路贷”等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推动全街道“套路贷”等新型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提高群众风险识别意识和防范意识,保障广大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助推我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严惩。坚持全面打击、重拳整治,深挖我街道存在的各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人员,坚持依法从严打击和专项整治。
2、坚持联合联动。坚持与区扫黑办的纵向互动,相关部门横向联动,实行线索互动、信息共享、分工协作、联合惩戒,对“房贷”、“车贷”、“医疗美容贷”、“校园贷”、“裸贷”、“培训贷”等各类“套路贷”犯罪活动进行全方位打击和专项整治。
3、坚持依靠群众。充分联系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全面加强群众宣传教育,鼓励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和信息保密,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引导群众自觉远离各类“套路贷”,构建群防群治、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主要职责
1、配合宣传部门利用各类传统和新型媒体,加强对打击和防范“套路贷”等新型违法犯罪的宣传,提升广大群众风险识别意识和防范意识。同时,通过发掘、宣传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开展以案释法,形成有效震慑。
2、配合金融部门全面排查辖区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地方交易中心、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行等地方金融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超出规定利率发放贷款,非法向在校学生发放贷款,利用黑恶势力协助开展业务,以暴力或软暴力方式催收债权和追偿代偿资金的线索,并进行专项整治。
3、配合教科体局开展“校园贷”排查,严查是否存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外的违法违规放贷机构和非法贷款广告进入校园,收集“校园贷”问题线索,做好“校园贷”受害学生的思想疏导和依法维权。
4、配合房管部门排查、收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房地产销售、房屋租赁过程中进行“现金贷”、“首付贷”、“租房贷”等非法经营行为线索,并开展专项整治。
5、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整治;摸排是否存在“套路贷”、“校园贷”、非法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会同有执法权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查实存在超范围经营、非法发放贷款的企业予以行政处罚。
6、配合卫健部门排查医疗美容机构整形美容贷款业务经营模式和套路,收集“医疗美容贷”违法犯罪线索,并进行专项整治。
7、配合人社部门排查辖区人力资源市场培训经营模式和套路,收集利用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经验不足,比较容易轻信人的弱点,“套路”学生骗取贷款等“培训贷”违法犯罪线索,并进行专项整治。
8、配合商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汽车销售、二手车销售行业的监管,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捆绑信贷服务,诱导消费者分期购车、举债,非法发放或与非法放贷组织勾结发放“车贷”“汽车抵押贷”的线索,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
9、各社区按照应查尽查、不留空白的标准,充分利用西湖区综治信息平台,组织辖区民警、社区网格员、平安志愿者等对辖区内商务楼宇、沿街店面、居民小区开展全面细致的“清楼扫街”行动,排查是否存在各类“套路贷”违法犯罪的线索。
五、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7月10日至19日)。制定街道打击“套路贷”等新型违法犯罪实施方案,召开打击“套路贷”等新型犯罪工作部署会,动员部署各社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强化整治措施。各社区依据本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集中摸排阶段(2019年7月19日至8月10日)。街道扫黑办要按照属地原则和层级负责制的原则,在街道扫黑办的统一协调下,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开展打击行动,确保取得实效。各社区要以网格为单位深入基层一线,采取召开座谈会、不打招呼私查暗访、发放公开信、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对各类“套路贷”问题的意见和要求,部署开展各类“套路贷”线索排查活动,确保摸排全覆盖、无死角,并进行分类梳理、动态掌握。各社区要协同辖区相关部门加强摸排。8月1日前,各社区将收集摸排的“套路贷”违法犯罪线索,统一上报街道扫黑办汇总。
3、打击整治阶段(2019年8月10日至10月底)。街道接到社区上报的“套路贷”线索后,要积极开展分析研判,发现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的,形成报告报区扫黑办。街道在区扫黑办的协调、指导、推进下开展“套路贷”打击整治工作。街道扫黑办对打击“套路贷”等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社会环境净化,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六、工作措施
1、广泛发动,深入排查。各社区深入辖区重点企业、行业、校园及各类金融机构,掌握经营状况、人员情况及“套路贷”线索,并上报街道扫黑办汇总,配合派出所从案件办理中摸排“套路贷”的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上报至区打击“套路贷”研判专班。
2、健全机制,形成合力。街道扫黑办和相关科室负责具体行业领域专项打击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将各项工作要求部署传达到各科室和各社区,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各科室和各社区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沟通协作、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合成作战工作机制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地打击整治格局。
3、强化保障,落实责任。加强对“套路贷”等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整治是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5督导组对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的整改要求,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强化人、财、物保障,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项重要举措,置于突出位置抓好落实。社区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有力推进。
4、加强调度,督查督办。街道扫黑办将打击“套路贷”等新型犯罪专项行动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和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作为评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的标尺之一。同时,由街道扫黑办牵头,组织各科室及各社区,每周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研判形势,确保工作效果。街道扫黑办将对此次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对各社区工作落实不到位、摸排不彻底、敷衍塞责、慵懒懈怠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广润门街道办事处
广润门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