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2日是冬至日,是群众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为巩固“禁燃禁放”工作成效,落实冬至文明祭扫和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宣传引导和优质服务工作,营造平安、文明、祥和的祭扫环境,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大力推行安全、低碳、文明祭扫方式,积极培育尊重生命、孝老敬亲、慎终追远等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全面深化殡葬综合改革,为答好“时代之问”,交好西湖答卷作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任务
摒弃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等祭扫陋习,大力推行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社区公祭等现代绿色祭扫方式,在保障广大市民冬至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健康文明、时尚节俭、低碳环保的同时,引导群众冬至祭扫从传统走向文明,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12月22日,在西湖区的严控区及全市所有骨灰安放设施内禁止燃放鞭炮、禁止使用纸扎祭祀品、纸钱、冥币等迷信丧葬用品和塑料、布料、锡箔纸等材料制成的不易降解的违规丧葬用品;加强源头管控,禁止销售迷信、不易降解的违规丧葬用品。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冬至文明祭扫工作在区殡葬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文明祭扫协调组负责组织实施。区民政局负责具体工作,各街办(镇)、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文明办、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政府督查室、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西湖公安分局(含交警大队)、区民政局、西湖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科体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为文明祭扫协调组成员单位,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结合职能,多措并举,把做好冬至期间群众文明祭扫相关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二)加大宣传报道。以“文明祭扫、平安冬至”为主题,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专栏、展板等,大力宣传燃放鞭炮、焚烧纸钱冥币等传统祭扫方式在污染环境、安全隐患、铺张浪费等方面的不利影响,让人民群众了解文明祭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浓厚的理性祭扫氛围。倡导以鲜花、黄丝带、心愿卡、网络等新型载体来表达哀思。
(三)开展专项督查。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开展专项督查,确保计划周密、人员充足、设备齐全、无一疏漏。各单位于冬至前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做好冬至文明祭扫方案及应急预案,同时进行安全巡检,排查安全隐患,排查率要达到100%,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杜绝安全隐患。
(四)建立多部门协同合作的安保指挥体系。为便于各项安保工作的统一调度指挥,提高工作效率,形成有效的战斗合力,由西湖公安分局牵头,统筹协调派出所、交警、消防等部门,整合工作职责,建立多部门协同合作的安保指挥体系。
四、职责分工
(一)区民政局:负责全区冬至群众祭祀工作;部署各街办(镇)、社区(村)文明祭扫和冬至在墓区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的宣传工作;加强对各单位文明祭扫、宣传工作的督查工作,要求各单位做好文明祭扫方案;合理安排人员在所辖墓区做好安全巡查工作;通过开展鲜花祭扫、黄丝带、心愿卡等活动,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二)区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殡葬改革和文明祭扫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我区文明祭扫相关规定。发布冬至全区严控区“禁止燃放、销售鞭炮,焚烧、销售祭品”等事宜,通过各类媒体进行重点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协调做好文明祭扫和殡葬改革网上舆论引导及冬至期间网上舆论监控工作。
(三)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做好《致市民一封信》的起草及宣传工作,在12月19日前负责以《致市民一封信》形式将文明祭扫内容告知广大市民。
(四)区直机关工委:12月19日前,负责向全区党政机关公务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宣传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区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祭扫,积极推动殡葬改革,同时做好亲属及身边人员文明祭祀宣传引导工作。
(五)区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制度,牵头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贮存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启动冬至祭扫应急预案,负责祭扫期间应急情况的协调工作。
(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局: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尤其在12月18日至12月22日期间,开展全区殡葬市场整治工作,重点查处销售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的丧葬用品。
(七)西湖生态环境局:做好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工作。
(八)区教科体局:12月19日前,动员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文明祭扫活动,通过“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冬至”等系列活动,让孩子告知家长《南昌市文明祭祀通告》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九)区残联:在冬至期间,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为残疾人祭扫提供便利。
(十)区总工会:负责号召全区职工冬至期间开展文明祭扫活动。
(十一)团区委:负责在全区青少年中倡导文明祭扫,开展“文明祭扫,平安冬至”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十二)区妇联:负责向全区广大妇女和家庭发出“文明祭扫、共筑平安”的号召,开展“文明祭扫,平安冬至”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十三)区消防救援大队:做好群众祭祀重点区域的执勤备警工作。
(十四)区政府办:负责督查各单位实行“禁燃禁放”工作的落实情况。
(十五)各街办(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桃花镇所属墓区实行“三禁”,做好“禁止燃放、销售鞭炮,焚烧、销售祭品”工作方案及设置焚烧点方案。在全区的严控区(指交通主干道、党政机关、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沿江边、沿湖边、桥梁下、涵洞内、主要旅游景点和大型广场周边)及所涉骨灰安放设施区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禁止违规销售鞭炮、纸扎祭祀品、纸钱和冥币等迷信丧葬用品。各街办(镇)加大所辖区域的文明祭扫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小喇叭等形式,营造良好的文明祭扫宣传氛围;积极做好辖区内相关摊点经营者的宣教工作,引导经营者改销鲜花、心愿卡等文明祭祀用品;协调本辖区各部门做好墓区“禁燃禁放”有关工作,确保文明祭扫工作安全、有序。
(十六)西湖公安分局:合理部署警力,做好安全保障方案,负责组织、维护群众祭扫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定突发事件控制处置预案;协助公交部门在各扫墓专线乘车点安排警力把守,严禁携带鞭炮、冥币人员上车;协助政府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
(十七)西湖交警大队、交警直属二大队:负责协调全区冬至祭扫路线指示、交通疏导、确保道路交通畅通无阻、安全有序;做好突发事件现场车辆的疏散和交通管制工作,保障救援通道和群众祭扫专线车畅通;配合做好人流的疏散工作;做好群众祭扫引发的交通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冬至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消除麻痹懈怠思想,全力应对祭扫高峰。执法单位要统一着装,切实加强巡查值守、人员疏导、安全防范,确保冬至祭扫安全、文明、有序。
(二)各相关单位依据相关职责,制定各自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一名联络员,并将方案、负责人及联系人名单、联系方式于12月19日前报区文明祭扫协调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