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免费办证制度
公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免费办证条件和办证程序,做到公正透明。
二、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乡(镇、街道)要对流动人口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已婚育龄妇女、未婚女性、男性三类建立流出、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档案。乡镇(街道)要有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情况登记表。
三、建立宣传服务制度
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管理规定,积极为流出人口提供流出时间的“三生”服务。
四、建立检查登记制度
定期对本辖区流动人口进行检查登记。
五、建立《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审验制度
对已婚育龄妇女寄回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负责审验是否合格有效。
六、建立每月例会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例会,及时掌握情况,解决存在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七、建立流动人口报表制度
每月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地上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各种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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