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户口必须在丁公路辖区内,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辖区办领取再生一胎申请表,然后到夫妻双方工作单位及居委会审核盖章并要单位及居委会出具手写的证明(单位及居委会在盖章前要求对提出申请的夫妇的生育状况公榜一个月并在证明了注明“张榜公布七天,群众无异议)字样。先张榜七天后再出具公示证明并在审批表上盖章。
2、持申请表、单位和居委会证明、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女方相片以及相关证明(离婚证及协议书、小孩死亡证或第一个小孩户口复印件),
如涉外婚姻要有民政部门的有关证件
3、以上材料经街道初审后上报至区里进行审核后下发。
(20个工作日)
注:符合再生一胎条件的夫妻,必须在生育前领取再生一胎计划生育证
手机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