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眼于锻炼培养年轻干部,增强社区干部主人翁意识,促进人员流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提高工作效率。现结合本街实际,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人员及范围
街道所辖12个社区年轻干部(含副职),社区干部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岁(含),社区副职则年龄放宽至45岁(含)。
二、方法步骤
1.各社区上报符合条件人员,由党政办统一汇总备案,并建立社区两委后备干部库。
2.轮岗跟班期限为2个月,每次参与轮岗人员两名,且每个社区一名。
3.轮岗期间,社区干部所负责的社区工作由各站长负责调配,原则上不兼顾两头工作。
三、岗位及工作职责
1.轮岗跟班科室原则上为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及综治办,其他科室如有需要经过协调也可调用跟班干部。
2.轮岗社区干部在跟班期间按照街办干部考勤制度进行管理。
3.党群服务中心跟班人员接受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安排的各项工作,综治办跟班人员根据综治办负责人的安排开展各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社区均需安排人员进行轮岗跟班,原则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轮岗要求。
2.民政科协助轮岗科室需做好跟班人员的管理及考核登记,不断完善后备干部库资料。
3.考核优秀人员列为社区正、副职后备人选。
4.轮岗跟班期间,社区干部福利在原社区发放。
手机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