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将迎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正处在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发展转换阶段。根据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自2019年2月20日至5月30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深挖根治”的目标要求,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区域,打防并举,综合施策,深入推进“百日会战”行动,做到宣传造声势、打击出成果、治乱见成效、反腐赢民心,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掀起新一轮强大攻势,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百日会战”从2月下旬开始,至5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底前)。局属各单位要制定各单位 “百日会战”具体工作方案,提出目标要求,列出问题清单,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项目化推进本单位、本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局属各单位参照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
(二)攻坚克难阶段(3月1日至4月底)。具体抓好“百日会战”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确保在本阶段取得决定性战果,全力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的强大攻势。
(三)巩固成效阶段(5月1日至5月底)。对“百日会战”活动开展“回头看”,对照目标任务查找工作不足,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估评议,对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三、工作举措
按照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尹建业提出的“五个再发力”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家富提出的“高标准备战抓迎检”工作要求,针对当前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百日会战。
(一)开展舆论宣传大会战。一是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丰富宣传方式,通过参加应知应会问答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夯实专项斗争坚实的群众基础。二是委属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印制本单位宣传材料,面向办事群众、建筑工地、企业主动开展宣传。
(二)开展黑恶线索摸排大会战。各单位认真收集本单位辖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务必做到所有我区工地项目线索摸排全覆盖。各单位做好线索摸排登记工作。每月10日、20日、30日,各单位填写《线索摸排登记表》,由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局区扫黑办,未排查出线索的,也要“零报告”,重大紧急犯罪线索即时报告。局扫黑办负责线索报送工作。
(三)开展“打伞”“破网”大会战。进一步加大深挖幕后、打伞破网力度,仔细摸排深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对行业乱象开展分析研判,筛查是否存在职责缺失、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四)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大会战。一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排查是否存在以暴力手段阻碍城市管理执法,为违法建设等充当“保护伞”;是否存在实施违法建设和黑恶势力参与违规装修等.
二是城市管理方面:执法过程中发现黑恶势力控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诱骗、逼迫收取服务费,以暴力手段阻挠城市管理执法,为占道经营,特别是为“砂霸”提供“保护伞”等行为,立即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方面:是否存在黑恶势力以各种手段威胁、恐吓建设单位或竞争对手,在施工渣土运输中设卡堵路,以及收取各类保护费、服务费等。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各单位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各单位调研谋划、动员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确保实现全区百日会战工作目标。
(二)全面发动,全民参与
各单位强化社会发动,不断弘扬正气,把宣传发动群众贯穿专项斗争始终,让正气充盈舆论场、传播全社会,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积极组织开展驻点宣传、走访宣传、入户宣传,面向行业领域、干部群众发放《致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公开信》和《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举报调查问卷》,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确保重点区域涉黑涉恶线索得到全面收集。
(三)明确任务,精心部署
局属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表,确保百日会战按要求有计划稳步推进,各单位要以百日会战为契机,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础台账,各类工作开展情况要做到留影留痕,进一步丰富佐证材料,做到条目清晰、内容详细。
(四)严格履职,严查问责
各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强化“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百日会战期间,我局扫黑办将联合局纪检监察室开展督查,对局属各单位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督办单,严格实行“约谈”机制,严肃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