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鑫杉木材批发有限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
2024年05月27日,申请人向我局举报南昌市鑫杉木材批发有限公司在2008年12月05日的公司注册登记过程中,其监事系冒用胡平的身份信息取得的登记,其行为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以上事实,有申请人胡平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予以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拟撤销上述公司监事登记。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局提出异议,并提出证明申请人申请不成立的证据材料,如申请人本人办理、授权或者事后追认他人办理上述公司登记的证明材料,或者申请人参与上述公司出资,或者申请人参与上述公司的经营管理、收益分配及领取工资福利等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证明材料的,本局将依法撤销上述公司监事登记。
联系地址:南昌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孺子路437号)
联系人:信用监管股 联系电话:0791-86620953
南昌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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