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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100--2024-003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西湖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5-1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遴选南昌市西湖区民政服务站项目的承接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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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赣民字〔2022〕19号《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的通知》和西民字(2022) 16号《南昌市西湖区推进街道(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按照总体部署,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基层民政能力建设。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民政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群众在日常生活出现的困难以及突发事件,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在西湖区民政局的指导下,设立区级民政服务总站,指导各街道民政服务站开展服务

二、购买项目的要求

1、人员配备。派驻2名全职社工进驻区级服务中心开展工作,统筹指导辖区内各街道民政服务站开展服务,明确身份为承接主体聘用的工作人员,派驻社工原则上要求年龄4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其中有1名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人员(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中心2名工作人员每年的工作量不得少1960小时,全年服务时长3920小时。

2、制度建设。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监督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工作文书档案等。

3.资源链接。派驻的全职社工要为所在街道链接相应缺乏的资源,如媒体、公益、助老、助童等活动资源,丰富社区居民的生活的同时增加民政服务站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同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资源共享和互助的社区生态,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三、购买的内容

1、统筹全区各街道服务站项目的指导考核服务等工作,指导、监管项目承接机构开展工作,定期向区民政局做项目进度汇报,按时向区民政局提交月度和季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

2、指导阵地建设。指导各服务站开展阵地建设,根据市服务站建设标准与服务内容,对阵地建设与日常维护情况进行验收、检查。

3、开展业务培训。对各街道服务站日常服务及管理提供业务支持,每季度开展一次服务所需的线下线上实务培训,强化一线社工实务能力。

4、开展日常服务。督促一线社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省、市线上线下培训计划,完成省、市要求的交流、调研和评先评优活动;组织服务站人员结合民政工作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全区成绩达标并争取排名靠前。

5、跟踪评价检查。对各街道民政服务站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每半年组织对10个民政服务站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承接机构的履约参考数据。

6、培养社工人才。协助民政服务站承接机构培养民政服务站项目社工,传播社工理念和方法,组织行业交流。

7、积极宣传推广。建立微信公众号,每月发布民政服务站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2条。总结民政服务站项目经验与本土社工人才及队伍建设经验,汇集优秀社工、优秀站点宣传素材,每月向省厅、市局报送,每季度通过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全年在市级媒体报道民政服务站工作不少于4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报道不少于1篇)。

8、承接区民政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服务时限

购买服务合同签署后12个月内

五、承接单位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场地、设施、人员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掌握为社会工作服务的知识和技能;

)应有2名以上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且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的工作人员。

六、职责分工

l.购买主体职责民政局负责对民政服务站项目指导服务平台无偿提供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条件,并按半年进行考核评估,督促、指导承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加强对承接主体的资金监管和服务监管,指导承接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招聘工作,督促其与派驻社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每月按时发放工资;支持、引导承接主体加强自身建设,优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2.承接主体职责

承接主体应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向民政局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购买服务金额及资金支付

本项目总经费15万元,项目合同签订后根据实际完成程度分期结算。

六、报名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选用的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接。

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21日(工作日期间9:00-17:00)前,承接单位根据本公告有关应具备的条件,认为符合承接主体条件的,可以向西湖区民政局提出书面承接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1.《供应商报价书》(加盖公章);

2.申请人简介及相关证明。简介内容包括:申请人近3年的工作情况包含组织能力和主要工作经验说明,组织机构介绍,财务审计情况,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情况;

3.项目执行团队构成,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执行团队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备良好社会信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至少应承诺具备良好的内部治理机制、具备必要的技术能力和无违法犯罪行为等;

5.项目实施方案(含预算);

6.申请人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证明。

(二)材料审查和答辩。由西湖区民政局对申请承接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视参与情况遴选出不少于三家承接单位到西湖区民政局参与路演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定。西湖区民政局根据路演答辩情况选择确定承接主体;

(四)公示。西湖区民政局对选择的承接主体通过西湖区政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向西湖区民政局提出异议异议人应当实名,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西湖区民政局负责异议的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对外公告。

(五)签订协议。西湖区民政局与承接主体签订承接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取消承接资格的条件等内容。

七、联系方式

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第三方机构与我局联系,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21日(工作日期间9:00-17:00),书面申请材料请密封递交至西湖区民政局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369号——社会救助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书面申请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西湖区民政局

联系人:吴鑫伶

联系电话:13755228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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