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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130--2022-004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2-08-04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来啦!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经办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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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申请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

事项内容

缓缴政策适用对象:       

1.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五个特困行业;

2.扩大实施范围的17个困难行业企业。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主要有: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

3.今年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本次缓缴上述行业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

政策有效期

1.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对4月、5月、6月已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申请退回4月、5月、6月单位缴费部分,也可相应顺延,即:已缴纳4月的,可以申请缓缴2022年5月至2023年1月;已缴纳4月、5月的,可以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2023年2月;已缴纳4月、5月、6月的,可以申请缓缴2022年7月至2023年3月。原已申请缓缴的5个特困行业企业缓缴期限自动延期,无需再次申请,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

2.特困行业及扩大范围困难行业企业的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对4月、5月、6月已缴纳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的,可申请退回4月、5月、6月单位缴费部分,也可相应顺延,顺延规则同养老保险。3.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工伤和失业保险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对4月、5月、6月已缴纳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的,可申请退回4月、5月、6月单位缴费部分,也可相应顺延,顺延规则同上。

新开办企业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企业行业类型发生变更为上述行业的,可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停保或关系转移的,企业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服务对象

企业

申请条件

在南昌市参保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五个特困行业的企业;在南昌市参保的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满足申请缓缴前1个自然月处于亏损状态,或之前3个自然月累计亏损的条件)

办理流程

1.企业提交申请材料;

2.材料受理;

3.执行缓缴程序

申请材料

1.企业缓缴社保费申请表;申请表

2.承诺书;承诺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时间

每月25日前。企业申请缓缴2022年4月、5月、6月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应在2022年6月底前提出。7月以后提出缓缴申请的,从提出申请的当月起开始缓缴,缓缴结束时间不顺延。即:2022年8月提出申请缓缴的企业,只能申请缓缴2022年8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其他险种同理。

申请方式

线下--向经办机构前台提交申请材料

线上--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

承诺办结时限

即申即享(个人部分将在申请次月推送税务平台,申请当月在税务平台无需申报也无需缴纳)

办理部门

南昌市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

咨询方式

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咨询电话:0791-12333市本级:0791-86613463东湖区:0791-87838964西湖区:0791-86564790青山湖区:0791-88193865青云谱区:0791-88483993新建区:0791-83751016红谷滩区:0791-83838962南昌县:0791-85712299进贤县:0791-85680317安义县:0791-83416534经 开 区:0791-83805300高 新 区:0791-88315112湾里管理局:0791-8376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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