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社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的文件要求,结合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赣府厅发【2016】33号文件精神,2023年二季度,西湖区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事件。
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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