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4年,西湖区人口计生委按照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有序公开政府信息。
㈠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委及时调整成立了以委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形成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调抓,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的工作机制。我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委机关的重要工作之一,列入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定期召开委主任办公会,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将任务落实到人,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㈡规范内容,严格公开
按照依法公开、求真务实、重点突出、便于监督的要求,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委的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内容、标准等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明确,努力规范和完善以下公开内容:1、人口计生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及联系电话,委领导工作分工。2、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3、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行政许可依据、程序、内容、权限、期限等;4、人口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实施方案。5、人口计生工作动态。6、干部任用,人事安排; 7、公共服务、表彰奖励情况。8、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9、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上述信息均按要求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进行了发布,各有关栏目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更新,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㈢突出重点,完善信息
对照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2014年,我委重点加强行政审批有关信息公开。围绕西湖区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完善委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详细公开了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再生育服务审批、因医学需要进行性别鉴定批准、《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输卵(精)管复通手术批准等11项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包括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咨询电话、收费标准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
㈣严格程序,保密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今年以来,我委结合部门业务特点,健全保密制度,规范保密规定,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将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等程序结合起来,坚持做到了“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和“谁上网谁负责”、“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拟上网公布或流转的信息和公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填写《上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确保上网信息安全,确实做到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2014年底,我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0条,较去年同比增长67%。其中公共服务类信息11条;领导简历及分工类信息1条;领导活动及讲话类信息5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27条;法规文件类信息9条;发展规划类信息3条;执法依据类信息1条;财经信息3条。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得到加强,公开的各类信息有较高的数量和较好的质量。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委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委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出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委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我们感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建设需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委将全力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规范、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培训。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条例》各项规定,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广泛宣传,营造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突出重点。以“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为工作重点,围绕人口计生中心工作,做好宣传教育、性别比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和政风行风党风建设等工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对利益导向、优质服务、依法行政和打击“两非”等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依法办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法申请公开人口计生相关政府信息的,严格依法合规及时答复到位,增强答复的规范性,努力提高答复水平,避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错的发生,引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正确行使申请权。
五是阳光操作。以“诚信计生”为载体,对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行为实行动态公开,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更新。促进 “阳光计生”、“和谐计生”,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重点加大对民生公益类栏目的公开力度,不断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无特别需要说明的事项。
各项统计见附表。
附件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胡媛 联系电话:86597463 填报日期:2015年1月6日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4年度数 |
同比增减(%) |
一、主动公开数量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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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数 |
条 |
360 |
67 |
(二)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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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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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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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申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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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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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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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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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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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受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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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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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未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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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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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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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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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予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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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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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国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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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原因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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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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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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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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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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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等行政复议决定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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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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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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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撤销、变更、责令履行等行政诉讼裁定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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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2014年度数”是指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发布的信息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