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教科体局深入贯彻《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区政府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保障公众对教科体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2019年区教科体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为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区教科体局制定了详细的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和受理程序,由各相关责任部门承办落实负责答复。同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了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二是教育实现信息化。完成了一期14间录播教室项目建设,同步搭建西湖区录播云平台,并试运行。西湖区教育城域网建设工作,和省市教育城域网实现互联互通。区属中小学、民办学校全部接入西湖区教育城域网,接入率为100%。所有学校都建立网络学习空间,100%的教研员建立网络平台,90%的师生建立网络学习空间,利用空间开展备授课、教学研究、家校互通,发布教学和学习成果。教育实现信息化、公开化。
三是推进教育招生信息公开。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社区张贴招生公告、分发宣传单、门户网站、西湖教科体发布、西湖发布app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学区范围、入学条件、入学程序及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等,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是民办教育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开展民办教育和校外培训机构的政治活动,重点加强对无证幼儿园或无证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在西湖门户网站、西湖教科体官方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致家长的一封信》、《西湖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西湖区公办幼儿园名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投诉举报电话。对接到的投诉举报案件,严格按法律规定调查处理,对违规办学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五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落实窗口服务“365日不打烊”;一年来,新增51所培训机构中,80%举办者少走弯路。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开展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质量督导评估,严格开展《办学许可证》年度审核。强化规范办学行为“飞行检查”,同时,对问题开展“回头看”,督促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一年来共拆除无证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广告牌21块,下发《停办通知书》18份,《停业整改通知书》9份,关停无证校外培训机构31所。
六是加强日常教育政策及动态信息公开。我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作用,进一步加大教育政策解读、教育动态信息发布,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重要信息,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对重大政策事项,做到分专题梳理汇总,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进行集中发布。据统计,2019年12月,西湖门户网站、西湖教科体发布、西湖区教体信息网站公开教育动态、公告公示、规范文件、教育资讯等700余篇。在江南都市报、江西日报、南昌日报、江西人民广播电台、南昌电视台、西湖特刊、西湖新闻等省、市、区媒体发稿82余篇。
七是加大新闻媒体信息发布。按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通过新闻媒体渠道公开信息,特别是主流媒体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领等方面的巨大作用,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对教科体重要会议活动、重大政策部署、重要工作动态及特色亮点工作等进行广泛宣传。组织第五届“江西省基础教育四十人论坛”之2019“为未来而教”主题峰会。本次活动得到中国教育报全媒体中心协力在线直播,吸引全国各地近12000人在线观看。
八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区教科体局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教科体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止12月,区教科体局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00余条,公开的信息囊括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及部门公开信息等6大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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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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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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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7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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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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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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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6 |
0 |
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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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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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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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 |
0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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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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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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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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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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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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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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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6 |
165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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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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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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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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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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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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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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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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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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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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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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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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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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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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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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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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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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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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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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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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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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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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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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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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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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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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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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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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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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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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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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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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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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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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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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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教科体系统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公开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机制和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
2020年,区教科体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从抓好内容落实、完善公开形式、加强组织建设、强化监督考核等方面大力推进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我局2019年度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2、2019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3、2019年度没有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