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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50-0801-2024-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西湖区教育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4-01-2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西湖区教育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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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1〕8号)的有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昌市西湖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地址: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369号六号楼3楼,邮编:330025,联系电话:0791-86564801,电子邮箱:ZLWbangongshi@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教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时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问题,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信息公开及时准确。2023年,教体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15条,教体发布公众号共发布信息820篇;受理市人大建议11件,区人大建议12件,政协提案15件,均已办结。2023年央媒上稿42条、省媒47条、市媒61条。运用微信公众号、掌上西湖、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形势政策的宣传教育、做好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读,多层次传播西湖教育好声音、讲好西湖教育好故事,构建特色鲜明、覆盖广泛的宣传格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优化完善工作流程,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3年,区教体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规范程序,落实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实行由拟文股室初审、办公室审查、分管领导逐级把关的保密审核机制。二是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

(四)监督保障情况。坚持局长亲自抓、各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审核、新闻发布、新媒体管理、12345热线办理等各项制度;认真答复各类渠道留言,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建议,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决定处理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决定处理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部分信息是否可以公开、信息公开范围、公开程度把握不准;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新模式的运用不够广泛,以政府门户网站为宣传主阵地,受众数量有限。三是公开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大众需求,公开的便民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继续强化公开意识,切实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公开工作的自觉性。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模式。在做好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借助微信公众号、报刊专题报道等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灵活、高效、生动、多元的信息宣传方式。三是提高公众政务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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