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朝阳洲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街道机关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西湖区信息公开>>西湖区朝阳洲街办
(http://10.20.12.188:8888/website-webapp/wcm/initEdit_manuscript.action?websiteId=2d58a282ef48430ebfaceb34d967bb18&manuscriptId=5640b1547897404e98cb6e5805299b75&channelId=11b22786335540a181928c50629668ee&viewStatus=3&lanmu=&status=1&isAddFlag=true&temp=1673307286000)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街道机关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有:
1.概况信息。包括本街道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本街道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街道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本街道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本街道机关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由政府支付的补偿、补偿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情况;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情况;保险政策及保险工作情况;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招商引资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本街道机关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本街道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二、依申请公开
除我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cxh.gov.cn/)下载电子版本。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西湖区朝阳洲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请务必提供正确、详细的信息,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要真实有效,以便本机关快速办理。否则,不能按期答复的,相关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点击进入“西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栏目-“依申请公开”页面,根据网页提示,在线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的办理流程说明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并给予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本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机构
朝阳洲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是本街道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本街道信息的公开和受理依申请公开。
办公地址: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洲中路322号卷烟厂宿舍C11栋;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791—86518372;传真:0791—86518372;邮政编码:330025。
四、监督方式
本机关受理对西湖区朝阳洲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情况的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791—86515250;
传 真:0791—86518372;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