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浦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2018年度部门决算草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浦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南浦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2018年度部门决算草案
第一部分 南浦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本辖区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为辖区内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含失业人员和待业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
3、为求职人员提供服务。
4、努力开辟非正规就业岗位。
5、开展再就业援助。
6、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7、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信访接待工作,协助参保人员进行个人帐户和养老金查询。
8、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展业务工作。
9、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包括:南昌市西湖区南浦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年末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员5人,离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88.42万元,占100%。
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合计88.42万元,较2017年增加2.81万元,增长3.28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88.4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8.42万元,较2017年增加2.81万元,增长3.28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7年持平。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8.4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42万元,决算数为8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42万元,决算数为8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4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5.1万元,较2017年增加2.1万元,增长4.8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医保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3.32万元,较2017年增加0.72万元,增长1.69 %,主要原因是:协管员劳务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出国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元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3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7年增加0.72万元,增长3.28 %,主要原因是:劳动协管员劳务费的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荣获西湖区首家“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街道”。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为重点,以争议调解为重心,访企业,听民难,保民安,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建立人社所、工会、企业代表组成的三方协商机制,成立的基层劳动纠纷调解小组,由人社所担任组长,11个社区均成立分团,形成“联系社区民警”、“联系社区工作人员”、“联系网络资源”三位一体的劳资纠纷调解模式,营造企业、工会、人社所三位一体的和谐劳动关系。近三年来,无一例因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而引起群体性事件,未发生因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而引起集体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真正起到了企业的“稳定器”作用。2018年2月,南浦街道被江西省人民政府评为“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街道”。
2.建立首家少数民族就业服务中心。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进入南昌务工生活,为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业服务与管理工作,让少数民族更好地融入城市,针对少数民族群体的特殊个性及生活就业方面的习惯,南浦人社所完善基础服务平台,全力打造少数民族就业服务中心。开展“一对一”帮扶服务。配置专门的人员,具体负责联络、协调、组织、开展“一对一”就业跟踪帮扶服务,今年以来共为15名少数民族人员提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提供技能培训、就业援助。针对有就业、创业需求的少数民族人员免费提供职业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指导,针对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家庭,重点提供就业服务和岗位援助。今年以来,已举办“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民族团结一家亲”等就业专场招聘会2场。落实医疗、贷款等优惠政策。提供居民医疗保险,让少数民族同胞平等地享有卫生医疗等基本公共医疗服务;合理安排少数民族经商人员流动经营摊点,帮助和引导少数民族经商人员进入市场经营,鼓励少数民族创业,大力宣传创业担保小额贷款政策,让少数民族经营户平等享受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要求单位发布招聘信息时禁止设置任何民族性限制条件,预防和打击就业歧视行为,让少数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益,保障少数民族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益。成立“老座”劳动纠纷解交团。做好劳资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积极稳妥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积极树立创业示范典型。深入挖掘少数民族创业人物典型,引导更多社会资源支持少数民族创业、扶持优秀创业者。在今年9月份南昌市举办的“洪城创业故事汇”比赛中,南浦辖区创业典范蒙古族的丁桂付(“绝味龙吓 羊蝎子”负责人)取得不错的成绩。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由于公车改革,车辆数合计0(台、辆)。
2、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为0(台,套).
3、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为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 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六) 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七) 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 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九) “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