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附表1:
西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016年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预(决)算数 |
合 计 |
1.5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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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1.5 |
3、公务用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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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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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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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用:指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用: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