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南昌市西湖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市西湖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单位本级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南昌市西湖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西湖区民政局概况
西湖区民政局是主管全区民政工作的区政府(区委)批准的部门。主要职责
(一)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西湖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
(三)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承办伤残的退役军人和国家工作人员残级评定、烈士称号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参战参试人员身份认定工作,负责全区拥军优属工作,协调全区军民共建工作,承担西湖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负责全区退役士兵、复员军人的接收安置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管理。
(五)配合应急部门拟订全区救灾工作政策,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参与灾情的核查、统计、上报和发布工作,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救灾款物,组织救灾捐赠,开展灾民生活救助,承担西湖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
(七)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依法指导村(居)民自治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城乡基层民主自治建设。牵头全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研究提出社区建设工作发展规划,拟订推进社区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承担西湖区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方案的起草,负责村委会、居委会的设立、撤销、更名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孤寡老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行业管理和社会办福利机构执业资格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企业资格的审核报批和年度检查。
(十)负责全区福利彩票销售、发行工作,管理、使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十一)研究提出全区老龄工作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组织实施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十二)拟订全区慈善救助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慈善救助工作和慈善义工活动,承担西湖区慈善会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西湖区辖区内的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十五)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倡导文明丧葬习俗。
(十六)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区民政局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是围绕民政主要职责展开全年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区民政局共有2个,包括局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社会救助局)。编制人数28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8人、实有人数26,其中:行政人员1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6人、退休人员10人,民政代管人员214人。民政代管遗属补助人员13人,抚恤对象731人,参战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223人,社救对象41人,城乡低保对象5115人,社区干部953人(不含桃花镇),居干退养(劳模)30人。
第二部分南昌市西湖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8441.6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608.5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8.28%,上年结转(结余)1833.1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1.72%。
2、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区民政局支出844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2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74%,包括人员支出:276.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612万元,项目支出:7957.45占总支出预算96.4%。包括人员支出:4339.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79.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8.53万元,
3、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西湖区民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441.66万元,其中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支出情况是:民政管理事务315.1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3.7%,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6585.6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78.01%,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83.0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3.34%,事业单位离退休173.3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2.05%,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等优抚及退伍安置支出37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4.4%,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294.7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3.49%,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5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3.86%,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9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1.07%.
4、财政拨款结余说明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经费部分社区服务项目未开展,将在下年度开展,历年未签约退役士兵自主职业补偿金及生活费,其他优抚资金等。
5、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302.5万元,采购主要类别为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家家俱、印刷品、视频制作、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成果转换、救助局窗口维修费、救急难平台研发及资料的宣传。
6、机关运行经费的情况说明
2019年区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为20.14万元,较上年减少3.76万元,下降15.69%,减少原因三公经费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7、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0辆。
8、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资金212万元。
9、局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具体说明
(一)局本级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8287.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453.88万元,上年结余1833.13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为8287.01万元。
(二)社会救助局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154.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4.46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54.46万元。
第三部分南昌市西湖区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六)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七)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九)“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