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按照《南昌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规定,西湖区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是:履行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规划、市政、绿化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全部违法行为以及违反房管、建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部分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法定职责。本单位所属2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本部门2022年年末在职人员111人。2022年度流动资产为4157.06元,占总资产比例为1.51%;固定资产为270581.63元,占比为98.49%。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2年,西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领导的指导帮助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政策方针,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赣府发﹝2020﹞1 号)及西湖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城管执法力量下沉,切实做好队伍规范化建设和日常执法长效化管理工作,圆满完成各项执法任务和重大重点工作,促进了城区城市管理执法水平的提升。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在2022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交代的各项任务,承担好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市政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全部违法行为以及违反环境保护、公安管理、房产管理、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部分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法定职责。本年度继续推动执法力量下沉一线,做好执法队员管理,高标准规范化地开展队伍管理工作。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西湖区财政局下发了《西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区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拟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西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对绩效评价工作高度重视,由区执法大队财务科、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对西湖区执法大队2022年度整体支出和效果进行财政绩效评价。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2997.33 万元,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925.33万元,占 97.6 %;其他收入 72万元,占2.4%。本单位2022年年初预算支出3888.86万元,决算数为2997.33 万元,较2021年增加240.37 万元,上升8.68%。本单位2022年年初预算收入为3888.86万元,预算调整数为2997.33万元,决算数为2997.33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从数量、质量、时效等方面归纳反映年度主要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从数量方面看,本单位2022年度年初预算支出3888.86万元,决算数为2997.33万元。
从质量方面看,我单位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0分,支出均符合财务执行要求,确保每一分钱的支出都合规合理。
从时效方面看,本单位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严格遵守绩效评价要求,按月度、季度、全年时效实时监控。
(二)履职效果情况: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如有)、生态效益(如有)等方面反映部门履职效果的实现情况。
2022年,西湖区执法大队始终围绕“转作风 优环境”活动年的总体要求,突出抓好了以规划为龙头、市容为重点、环保为要点的各项城管执法工作任务,持续发挥监督、指导、引领、评价的作用,坚守舆论阵地,狠抓新闻报道。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如有)。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部门绩效评价机制的健全程度和部门整体资源配置水平、能力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进一步做好、做细预算编制工作。严格审核预算方案,根据我区执法工作开展需要科学编制预算方案,认真执行,强化监督。
2.适时公开相关信息。预决算信息公开是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客观需要,是有效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是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的有效途径。应加强领导组织,制定预决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通过西湖区政务网站建立预决算公布平台。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2年绩效自评结果将运用于2023年的绩效工作的开展的依据,本年度所有绩效相关材料均按照财政要求按时按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