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办字〔2019〕22号),西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貌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区符合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按规定推荐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十)在征求区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区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宣传、政务公开、督察督办、政务协调、政府采购等工作,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重大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区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指导并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承担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担全区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拟订全区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直单位计划安置工作。拟订全区自主择业军队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树立和宣传创业典型,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协调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承办全区因战因公致残的退役军人等级评定(调整)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全区残疾军人康复器具的配置工作。指导参战参试退役军人人员身份认定工作。承担全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认定审批工作。拟订全区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配合做好指导全区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主要负责人:郭小燕(负责人)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云天路观洲公寓1号楼4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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