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下午,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杨燊在区行政中心8号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并部署下步工作。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高瞻远瞩、内涵丰富,对推动深化改革、推深两岸交往、推进中美关系等重大事务表明了坚定的立场和鲜明的主张。在统筹发展和安全,对防灾救灾、灾后重建等工作的重要指示,是我们做好下步工作的有力指导和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全区政府系统要认真学习并结合区情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重点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会议上的工作要求,不断增强国民经济健康长远发展的方向感和把控力,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机制,确保区级国有资本能够在基础设施建设、民生福祉保障、产业高质量发展等重大领域中“办成事”“办大事”。要加快营造人尽其才、富有活力、风清气正的专家参与公共决策环境,进一步提升公共决策水平,并自觉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和社会的监督,不断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科学决策。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明晰西湖作为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分区定位,严格按照“三线一单”要求对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进行重点管控,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奋力谱写美丽西湖现代化画卷。
会议集体学习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规定》聚焦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细致确定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和赔偿修复方式,并强化了地方党政责任,明确了牵头部门和工作联动机制,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地更加有力有序,有助于让制度真正长出“牙齿”,推动改革向纵深开展。
会议强调,省生态环境厅、省高院、省检察院等14家成员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充分结合江西本地实际,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制度作出了深化细化的指导,并呈现出“三大特点”,是我们今后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工作的重要遵循。全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教诲,牢固树立和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绝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要严把项目审批关、建设关、环境关,坚决杜绝生态环境损害行为发生,全力守护好西湖的蓝天碧水净土,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会议审议了《关于授予熊犇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予以奖励的请示》《关于授予姚杰、胡波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予以奖励的请示》。
会议同意授予熊犇同志、姚杰同志、胡波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分别予以奖励金。会议指出,见义勇为先进模范挺身而出、慷慨赴险,以平凡之躯行英雄之事,书写了可歌可泣的精神篇章,树立起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他们以先进事迹和高尚品质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见义勇为表彰奖励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以先进模范影响人、感召人、带动人,必将推动形成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善行义举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西湖、法治西湖汇聚强大正能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