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相关规定和要求,西湖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年)》,并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及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的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南昌市自然资源局西湖分局反馈。
一、公示期限
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25日
二、公示地点
西湖区人民政府网站
三、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南昌市西湖区永叔路64号南昌市自然资源局西湖分局
联系人:蔡启军 联系电话:13707912260
邮箱:99586504@qq.com
附件: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
年)(征求意见稿)
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相关规定和要求,西湖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年)》
一、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
(6)《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
2、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l8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
(4)《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
(5)《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
(6)《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
(7)《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指南(试行)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21〕30号);
(8)《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赣自然资发〔2019〕5号);
(9)《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严格履行土地征收程序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19〕69号);
(10)《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新<土地管理法>切实做好土地征收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20〕20号);
(11)《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编制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方案指导意见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1〕3号);
(12)《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我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洪府发〔2021〕12号)。
3、其他依据
(1)《南昌市西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南昌市西湖区二〇二一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南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5)《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6)《南昌市洪城商圈及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基本情况
(一)成片开发的位置、面积和范围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区域位于南昌市西湖区,是西湖区双核联动发展格局中的核心之一。开发范围北临建设西路,东至水渠,南至水厂路,西至抚生路。整体大致呈现为闭合的三角形态。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为24.5145公顷。
(二)成片开发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土地总面积为24.5145公顷(367.7175亩),其中农用地0.1676公顷(2.514亩,均为沟渠)、建设用地24.3469公顷(365.2035亩,含城市330.1215亩、村庄35.082亩)。
(三)成片开发土地权属情况
本次成片开发范围内土地总面积为24.5145公顷(367.7175亩),拟征收土地面积为5.7859公顷(86.7885亩),均为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涉及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别为桃花镇农民集体,土地面积1.9463公顷(29.1945亩);桃花镇大脊村农民集体,土地面积3.8396公顷(57.594亩)。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抚生路片区凭借出色的区位优势,依托洪城商圈的品牌优势,打造以商贸服务为主导,集合休闲旅游、文化娱乐等高端服务业于一体的城市商业中心。科学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有利于合理布局、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实现区域土地综合开发、高效利用;有利于保障重点项目落地,推动城区的开发建设;有利于将抚生路片区建成服务功能齐全、配套设施完善的宜居城区;
四、成片开发的合规性
本成片开发方案符合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以及报批的城镇开发边界;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地、一级保护林地、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等特定区域;不涉及土壤污染、疑似污染地块。成片开发范围不涉及占用采矿探矿权范围,位于地质灾害不易发区,未涉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内容。
五、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用地总面积24.5145公顷(367.7175亩)。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面积12.6533公顷(189.7995亩),占比为51.6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927公顷(43.905亩),占比为11.94%;交通运输用地6.4587公顷(96.8805亩),占比为26.35%;商业用地1.1015公顷(16.5225亩),占比为4.49%;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374公顷(20.61亩),占比为5.60%。
根据土地用途情况,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主要为保障区域发展必要的基础设施、配套设施以及城市的商业和住宅用地。完善城区范围内集体土地的征收,既可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满足居民的居住要求,也可以一定程度上优化整体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品质。
六、成片开发计划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计划实施年限为2022年,1年内实施完毕,实施面积5.7859公顷(86.7885亩),完成比例100%。项目建设不占用耕地,开发规模合理,采取的节约集约用地措施可行,成片开发计划科学合理,具备可行性。
七、公益性用地情况
本方案中涉及公益性用地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合计10.7597公顷(161.3955亩),占成片开发用地总面积的43.89%。符合文件要求。
八、成片开发的土地利用效益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本方案科学确定了西湖区抚生路片区2022年的开发规模、用途及规划强度,有利于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因地制宜的配置用地,充分发挥土地要素在抚生路片区建设发展中的作用,实现土地要素到资产转变,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方案实施后有利于带动当地就业,提升居民生活水平,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区域综合实力和产业竞争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公园绿地建设、景观打造、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对区域景观生态和人居环境有一定的改善作用,能产生良好的生态效益。
九、结语
本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的要求,是落实西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具体措施,是我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的一项近期建设安排,是打造环境优美、品质提升、以服务终端消费者为主的宜居宜业城市副中心的有力支撑。方案总体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