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决策公开>政策解读
分享到:
索引号: A25010-0205-2021-000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湖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1-0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南昌市西湖区社会救助事项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浏览量:
  • 字体【      】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20]34号)、《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通知》(赣民发[2020]7号)、《南昌市民政局关于社会救助事项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意见》(洪民字[2020]129号)文件精神制定。

二、社会救助事项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内容

2021年1月1 日起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等社会救助事项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由桃花镇、各街道负责社会救助申请的受理、审核确认工作。

三、社会救助事项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职责分工:

1.民政部门职责:负责全区社会救助管理工作,负责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的政策制定、解答、指导、监督、检查,做好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2.桃花镇、各街道职责:履行社会救助申请受理、调查评估、审核确认及动态管理、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等日常工作;

3.社区(村)职责:属于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报告职责,协助街道(镇)开展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材料收集上报和救助对象动态管理。

四、规范社会救助事项审核确认程序

1.申请: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由任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以家庭名义向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提出申请。通过窗口或网络申请低保,同时提交“一证一书”,即《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申请人及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原件。

2.受理:桃花镇、各街道对申请人在窗口申请的,当场审查材料;对申请人通过网络自助申请的,收到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告知书,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审查材料。

 3公示:桃花镇、各街道自受理申请材料的次日起开始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应当保护个人隐私,不得公开与申请无关的信息。

4.家庭经济财产状况评估:桃花镇、各街道应当在自受理之日起当天申请信息核对,并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内,在社区(村)协助下,组织不少于2名调查人员,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和实际生活状况开展100%的实地调查,并填写《江西省困难家庭入户调查信息采集表》,调查结果由调查人员和被调查人员分别签字。

5.民主评议:在受理公示期间,桃花镇、各街道收到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围绕争议内容组织民主评议,参会人数不得少于7人;无异议的,不再民主评议。

6.审核确认:桃花镇、各街道在受理公示、家庭经济状况评估、民主评议结束后2个工作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在初审意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同意给予社会救助资金,确定发放名单、金额,发放社会救助相关证件;对不符合的申请家庭,不予同意,并在作出确认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同意告知书。

7.结果备案:桃花镇、各街道对纳入社会救助家庭的,自作出确认决定后1个工作日内,将确认结果于每月3日前报区民政部门备案。

8.资金发放:区民政部门依桃花镇、各街道确认结果、发放名单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社会救助资金从确认给予救助的当月计发,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社保一卡通”系统,每月10日前将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到社会救助对象家庭账户。


联系单位:南昌市西湖区民政局  联系方式:0791-86564707


关联稿件

手机扫码浏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