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市西湖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南昌市西湖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经2019年区政府第六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2019年12月6日印发实施。该预案实施至今已满三年,加之区应急指挥机构、区相关部门及其职责因机构改革发生变化。结合我区实际,重新修订了《南昌市西湖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一、修订依据
《南昌市西湖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南昌市西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昌市西湖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 9007-20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 9009-2015)等标准规范中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修订。
二、主要内容
《预案》在修订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坚持与省、市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的原则,保持与《南昌市西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构框架基本一致,对组织指挥体系、应急预案体系、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应急保障等重点要素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主要内容包括:
1.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同时对事故分类分级及应急预案体系进行了说明。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确定了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后,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对区各相关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
3.预防预警: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等在风险防控、监测、预警等的具体职责及措施。
4.应急响应和处置:明确了突发事件应对中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现场处置措施、安全防护、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各项措施。
5.后期处置:主要对事故善后处置、事后调查、总结评估、保险等措施进行了明确。
6.应急保障:确定了通信和信息、队伍和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医疗卫生、治安和交通运输、社会动员等保障单位职责。
7.监督管理:对宣传与培训、演练、责任与奖惩、预案修订等措施进行了明确。
三、与原预案的区别
一是在修订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重要论述,在编制目的中增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重要论述”内容。
二是坚持与上级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的原则,保持与《南昌市西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构框架基本一致,对组织指挥体系、应急预案体系、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应急保障等重点要素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对“区纪委监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房管局、区城建局”等职能发生变化的部门,对各单位职能进行了整合,使预案实际操作性更加符合机构改革实际。
四、征求意见情况
2023年11月2日至9日征求了19个单位和10个街道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9条,其中采纳8条,未予采纳1条,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 |
意见内容 |
是否采纳 |
理由 |
1 |
区纪委区监委 |
建议修改2.2.1部分,建议西湖区纪委区监委不作为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 |
是 |
同意采纳 |
2 |
区委宣传部 |
建议:1、新闻发布此类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宣传部不应牵头组织。2、网络言论修改为网络舆论。 |
是 |
同意采纳 |
3 |
区卫健委 |
1、在预案内容第2.2.4相关部门职责区卫健委: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单位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医疗救援,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做好事故卫生的防疫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疾病的传播。这一表述,由于我委未纳入南昌市120急救体系,建议改成负责组织协调市120急救中心和本级医疗卫生单位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医疗救援,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做好事故后卫生防疫工作。 2、在2.3.3现场应急工作组中医疗卫生组:由卫健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工作。这一表述,建议改成由市、区卫健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工作。 3、在6.5医疗卫生保障:区卫健委应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设备和人员,制订相应的应急方案,检查各医疗单位和卫生应急准备保障措施,医疗救援机构接到应急指令后,要迅速到达现场实施医疗急救。这一表述,建议改成区卫健委接到应急医疗救援指令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类型和人员伤亡特点,迅速协调市卫健委安排急救中心120救护车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救治,经人员伤情判断后送往相应医院进行下步治疗。事故现场处置后,安排区疾控中心做好后续防疫工作。 |
是 |
第1、3条建议同意采纳。 第2条“建议改成由市、区卫健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工作。”不予采纳。因该预案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响应。市级卫健部门不纳入区级一般事故应急预案部门范围。 |
4 |
区财政局 |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由区财政局承担的应急所需资金,并对应急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建议删除2.3.3现场应急工作组中的处置保障组、生活保障组财政职责。 |
是 |
同意采纳 |
5 |
交警直属二大队 |
在2.2.2相关部门责任中,“西湖公安分局(西湖交警大队、交警直属二大队):牵头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火灾现场、危险化学品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治安、警戒、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这一段,因西湖公安分局与交警大队无隶属关系。建议单独将交警直属二大队与西湖交警大队单独列为一段。具体为:“交警直属二大队、西湖交警大队:牵头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交通组织管理和交通管制等工作。” |
是 |
同意采纳 |
6 |
区文广新旅局 |
“负责区级旅游景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旅游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及涉及旅游的其他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修改为:负责旅游景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涉及旅游的其他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
是 |
同意采纳 |
六、有关内容的说明
1.《南昌市西湖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是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该预案,分别按预案修订要求及时完成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预案的修订工作,并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2.各街道,所属社区等单位,原则上应在区级各类应急预案印发实施3个月内完成本辖区相应各类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3.《南昌市西湖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待区政府审批同意后,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布。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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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西湖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3-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