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西湖区财政局
西财字﹝2022﹞27号
西湖区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主体责任考核办法(试行)
桃花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条例精神,按照《西湖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 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西财字〔2021〕57号)有关要求,现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标
各预算单位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政策落实、采购需求、预算编制、项目申报、具体采购、履约验收、信息公开、质疑答复、合同备案、资金支付等各环节切实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落实营商环境各项要求。
二、考核范围
全区各预算单位。
三、考核内容
(一)建立专门工作联络制度。各预算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工作需要,确定部门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及负责人,负责指导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为单位政府采购联络人,负责部门政府采购具体事务。
(二)建立内控制度。结合西湖区财政局印发的《西湖区采购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指引》【西财字〔2022〕24号】文件要求及自身工作特点和实际,建立合法合规、完整、可执行的内控制度,着重加强对采购需求、政策落实、信息公开、履约验收、结果评价、绩效管理以及质疑投诉处理等关键环节的管理,明确岗位职责,优化采购流程、提升采购效率。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和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重点监测指标任务。各预算单位及所属部门落实各项政府采购政策以及完成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重点监测指标任务,共同推进提升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重点监测指标考核的进位赶超。
(四)按时保质完成政府采购日常工作。全区各预算主管部门除完成自身工作要求外,应按时按要求做好各类政府采购统计信息报表的报送工作。
四、考核方法
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与月度考核相结合,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考核依据《西湖区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考核内容将根据年度重点考核工作予以调整补充,部门缺项项目按照考核得分折算为百分制计算。年度得分=年度考核总分(满分 70分)+全年月度考核得分(单月满分 30分)/考核月份数-扣分项
考核工作由区财政局组织实施,按照分项考核、汇总得分、结果通报的步骤进行。
(一)分项考核
年度考核项(70分):各预算单位按照《西湖区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年度考核表)》进行自评,主管部门在每年1月15日前汇总本部门上年所有单位的自评考核表及佐证材料,一并交至区财政局采购办。
月度专核项(30分):主管部门在每月初5个工作日前,根据区财政局月度重点工作要求,汇总本部门上月《西湖区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月度考核表)》报送至区财政局采购办。
扣分项:年度内监督检查中被责令整改的,每次扣5分;年度内监督检查中被下达行政处罚的,每次扣10分。
(二)汇总得分
每年一月,区财政局根据各部门自评情况及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各单位最终得分结果。
(三)结果通报
区财政局将各单位考核分数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考核运用
西湖区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评分结果将直接计入西湖区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指标年度考核结果及西湖区高质量发展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结果,并将以结果为依据,综合考虑下一年度各项资金预算安排。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西湖区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南昌市西湖区财政局
2022年6月21日
信息公开类别:依申请公开
南昌市西湖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印发
附件:
西湖区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年度考核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权重 |
如需提供佐证材料,请提供以下 佐证材料 |
自评分情况 |
财政确认 得分情况 |
建立部门内控联络制度 (24分) |
专人联络 |
按要求报送部门政府采购负责人、联络人,年度内,变更部门政府采购负责人、联络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备变更信息 |
8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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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
按照要求确定了归口管理部门,建立了内控制度 |
8 |
提供单位印发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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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导 |
年度内,组织部门单位进行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或学习的 |
8 |
提供单位组织培训的照片或者文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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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政策 (22分) |
开通账号 |
本年度1月31日前开通并激活账号 |
7 |
提供系统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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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份额 |
有食堂单位预留30%份额 |
7 |
提供系统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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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情况 |
预留份额100%完成采购 |
8 |
提供系统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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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采购统计信息报表政策 (24分) |
及时布置并 专人负责 |
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工作应及时布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
6 |
向采购办报送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工作专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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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填报 |
准确理解和掌握各项指标统计口径,统计数据完整、准确 |
6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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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上报 |
每季末及年末按时上报 |
6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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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分析 |
形成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数据分析(包括定性、定量、对比、原因分析及建议等) |
6 |
提供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分析,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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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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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月度考核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权重 |
如需提供佐证材料,请提供以下 佐证材料 |
自评分情况 |
财政确认 得分情况 |
营商环境重点监测 |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情况 |
月度政府采购项目执行采购意向公开达100% |
8 |
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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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中小企业份额执行情况 |
月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执行率达100% |
8 |
提供标书、合同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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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面开标占比情况 |
月度不见面开标项目/公开招标项目占比(数量)达100% |
8 |
提供标书、公告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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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卖场渗透率监测 |
下单笔数 |
至少交易3笔(不限采购品目、采购金额) |
3 |
提供电子卖场合同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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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供应商经营成本 |
压缩合同签订时间,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
合同签订时间为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货物、工程、服务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
3 |
至少提供一份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及支付凭证复印件【电子卖场不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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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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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考核内容将根据省、市重点监测指标情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