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分享到:
索引号: A25010-0203-2021-000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湖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6-1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西湖区人民政府政策解读制度
  • 浏览量:
  • 字体【      】

西湖区人民政府政策解读制度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解读范围。我区起草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第二条  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可通过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解读形式。同时,发挥政府网站、电视电台、新闻报纸、政务微信等重要载体作用。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和新媒体,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并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

第三条  公开平台。西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西湖发布”微信公众号、微博是我区政策解读的主要平台。

第四条  职责分工。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解读人”,带头深入解读政策法规。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并负责解读专栏开设、解读内容更新、解读机制跟进与完善等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各单位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第五条  工作流程。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在起草规范性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文件的出台背景、主要依据、对象范围、重点内容等。

(二)解读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签发后,同规范性文件一并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对需提请区委、区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解读方案需一并提请审议。

(三)区政府办公室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规范性文件及解读方案报送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印发。

(四)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各科室应在该文件正式印发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本区门户网站、“西湖发布”微信公众进行发布。

第六条  队伍建设。要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本局政策解读的专业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七条  考核管理。要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第八条  本制度由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手机扫码浏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