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统计局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全区统计工作实施意见、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沿滩区境内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 根据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要求,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完成国家统计任务,管理全区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管理各乡镇、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3. 组织有关部门完成人口、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和基本单位等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搜集、整理、提供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 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忽然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统一核定、管理和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数字,积极开展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5. 加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库体系,执行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推进统计计算手段、传输设备现代化。
6. 加强对乡镇统计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区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组织统计工作的指导,加强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开展基本单位统计登记及年检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档案和保密等管理制度。
7.开展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按照职改部门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统计专业中初级职务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加强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统计学历教育和统计系统公务员业务培训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2个,包括南昌新建区统计局,南昌市新建区经济调查队。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 39 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 27 人;年末实有人数 48人,其中在职人员 35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 13人;年末学生人数 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
第三部分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 1930.932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上年增加53.06%,主要原因是2019年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使人员增加及统计业务范围扩大。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930.9320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 1930.9320万元,其中1930.9320本年支出1930.9320万元,较上年增加53.06 %,主要原因是:2019年全国第七次经济普查使人员增加及统计业务范围扩大。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13.8781万元,占26.61 %;项目支出 1417.0540万元,占 73.39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万元,决算数1930.9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合理控制,适度调节。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930.9320万元,决算数为 1930.932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49.6591万元,决算数为149.6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13.878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357.3189万元,较2018年减少83.1244 万元,减少18.87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经费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566.7131万元,较2018年增加683.2172万元,增加77.33 %,主要原因是:2019年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使人员增加及统计业务范围扩大。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6.9万元,较2018年减少 1.7066万元,增长32.86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及福利费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3.1万元,决算数为 53万元,完成预算的 99.81%,决算数较上年下降0.19%,其中:2016年2月取消公务车。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下降) 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3.2万元,决算数为 53.1 万元,完成预算的99.81%,决算数较上年下降0.19%。主要原因是:管理加强,合理控制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2016年2月取销公务车后无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 149.6591万元,较上年减少81.40 %,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分立,经费合理控制,压缩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4.01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1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部门应对本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说明,并公开主要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个,共涉及资金 797.0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57.14 %。
共组织对2019年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 等4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78.043万元,密切关注预算改革、统计改革动向及第七次经济普查进度,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提高预算保障水平。重点关注中央事业编制下划涉及的中央事业编人员基本支出划转,以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及”四下” 统计调查等项目支出。
组织对南昌市新建区统计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930.93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据《新建区区直机关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直机关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预算绩效考核工作,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区统计局着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高标准、严要求,积极推进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在此基础上,新建区统计局圆满完成了2019年度区直机关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自评工作,并将汇报材料按时报送至区财政局绩效办。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区级部门决算中反映2019年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9年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797.043万元,执行数为 797.04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圆满地完成了任务.二是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水平不高;二是制度不完善;三是绩效管理水平跟不上;四是内部管理和服务水平不高;五是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预算保障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内部控制和预算监管;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是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
2019年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在此基础上,新建区统计局圆满完成了2019年度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自评工作,并将汇报材料按时报送至区财政局绩效办。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参照部门决算编制说明、财务会计制度或《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有关说明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规范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3.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7.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管理的制度。
8.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9.“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